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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亲族关系与称谓习俗

2024-10-31 12:27:46  浏览:174  作者:管理员
上海市区从19世纪50年代起,逐渐成为“华洋杂处”的近代大都市;从20世纪80年代起,华一村所处的上海县(今称闵行区),也逐渐城市化了,但是村民像我国所有农村一样重视各种...

上海市区从19世纪50年代起,逐渐成为“华洋杂处”的近代大都市;从20世纪80年代起,华一村所处的上海县(今称闵行区,也逐渐城市化了,但是村民像我国所有农村一样重视各种亲属关系,恪守尊重长辈的优良风俗。

地处大城市边缘且日益城市化的华一村,家庭和睦,亲属和谐,尊老爱幼的传统风俗,保留到21世纪。

华一村民的称谓,一律按辈份而不按年龄。除了解放以后尤其是公社化以来的党内、团内和会议场合称“同志”之外,从古到今辈份观念浓重。

家庭直系亲属称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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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族而居的村宅,即使已经成了杂居村落,宗亲还是近邻,在称谓中保持大家庭的亲属关系。

宗亲称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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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可见堂兄弟以上的面称与自己家里的亲属,当面称呼几乎是一样的,至于“背称”则是便于加以区别。至于堂房兄弟和小辈,面称也几乎与自己家人相同,充分表现出大家庭观念。

已经生育了子女的妇女,对家庭亲属和同宗亲属的平辈和长辈。还有降到子女-辈称呼的习俗,以此表示尊敬。如称丈夫的兄弟为“伯伯”、“爷叔”,称丈夫的伯父、叔父为“大大”等等。

旧时因恪守按辈份不按年龄称呼的习俗,而年老的人称呼年轻人为“爷叔”甚至“公公”的都有。然而,即使在旧社会,年轻长辈对于年长小辈,决不直呼其大名或小名,而是对有子孙者称为“X爷”“XX大大”;对无子女者统称“阿哥”“阿姐”,恢复按年龄而不按辈份称呼。

年长者按辈份称年轻者甚至青少年,在解放后显得不合理,但在20世纪80年代以前,仍有部分老人坚持这样做。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老年人已不存在,不合理的习惯也消失了。

姻亲称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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姨表亲称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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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各种亲属的称谓,从古至今(21世纪)没有变化,可见传承性之强。同时,因为村宅内不是宗亲使是表亲,所以无论宅内、路上、出工时相遇,习惯上先由小辈向长辈打招呼并问安。

民以食为天,20世纪80年代以前,小辈遇到长辈通常招呼说:“爷叔(或伯伯),饭吃过哇?”“爷叔,今朝天冷米呵”(或者“天热来呀”)就是古人所谓“寒暄"。不过,从古到今以“饭吃过哇?”打招呼更普遍。

直到20世纪90年代以来,老年入之间打招呼问:“ 身体好哇”,多起来了,还在工作的村民,相互打招呼时,问“近来好哎”也多了。

20世纪80年代以来,姑表亲、姨表亲之中,小辈称姑母为“寄娘”,称姑父为“寄爹”的比较普遍。同样,小辈称大姨妈、姨妈为“寄娘”,称姨夫为“寄爹”的也很普遍。

千百年来,表亲称呼仅仅这点变化,称谓习俗的传承性很强。

亲属关系的地位与交际。

华一村一带,亲属关系的地位依次为宗亲、舅表亲、姑表亲、姨表亲。

宗亲无论在典型聚族而居村落或者杂居村落都是最重要的亲属关系。数百年前直到1955年合作化,各姓各自然村都有秋社、腊祭性质的“做社待(抬)佛”活动,将各个同姓或间宅家庭组织成生产共同体。尽管这种组织形式是松散的,但在自然经济的村宅毕竟有蓄力、劳力、资金、肥料等互助作用,因而又是宗亲又是邻居的同宅同姓人家,相互关系既重要又紧密。在典型的杂居村和潘家塘、南王家巷等宅,由于异性通婚的习俗,不同姓氏的人家一代五代以内,都是舅表、姑表、姨表亲。因而这些村宅“做社待佛”活动,虽不都是宗亲之间聚会但都是亲戚聚会。

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做做吃吃”的农民,种田在他们心月中是放在第一位的,所以由共同信仰维系的“春祈秋报”活动也是最重要的。1955年到1958年秋,从成立生产合作社到成立人民公社,各宅都建立了农业生产合作社,以后又成为公社生产大队下的生产队,是一个共同劳动、按劳分配的集体。这样生产生活的互助建制巩固了,“ 做社待佛”活动不用动员就自动取消了。由共同信仰维系的祭祀活动虽然不存在了,但宗亲关系仍旧存在,亲戚关系也仍旧存在,生产过程中都是同一-生产队的社员,平时和节目交往中仍是叔叔伯伯和兄弟姐妹,宗亲、表亲关系依然亲密。例如,从20世纪50年代直到90年代初,各户的住房建筑经历了二至三次,这自然是依靠宗亲、表亲帮忙完成的。还

有农民结婚办酒席,丧事“吃豆腐饭”,都免不了亲友帮忙。农家为了办大事,或者一时生活困难,宗亲中“聚会”或小额借贷也是免不了的。

宗亲关系紧密的原因,与数百年来的宗法管理有关。华一村一带,在抗日战争期间才建立保甲制度,此前长期实行族长对自然村宅的宗法管理。清朝中晚期,这里八九个自然村,都是一姓聚族而居的,每宅都有一个辈份高,年纪大且办事公平的长者做族长,他管理宅内公众事务,收捐、支应、处理纠纷,处理宗人犯规等。凡宗人有招赘、过寄、典卖房屋、土地,族长都要充当保人或中人;凡同宗相骂,寡妇孤儿受欺,宗人行为不端,族长都要出面干预。还有一些家庭事务,如父不慈、子不孝,或兄弟分家出纠纷,在家长、娘舅不能调解之时,族长要作最后裁决。族长的权威是终身制的,直到他去世确认新族长为止。

辛亥革命以后,处于上海这个现代大城市边缘的郊区农村,宗法制度逐渐淡化,不像江南山区和海岛那样严密浓重,但一直保持到解放初。抗战以来,保甲制度建立,保长诚然不是平凡之辈,但甲长不是族长就是族长的代理人。很明显,要在一个家族聚居自然村行使内行政权力,非族长或其代理人不可。

长期保持的宗亲密切关系,到20世纪90年代, 村民入住新式公寓之后,逐渐有所改变。这是由于公寓楼房都是独门独户,而且原來宗亲即邻居往往不住同一幢楼,也不一定毗邻而居。因而,除了工作和节日聚聚,宗亲之间的接触机会减少,有逐渐疏远的倾向。

作为母亲娘家人的舅表亲关系,在华一村一带,一向居表亲中最重要地位。

俗语说,“少年外婆家, 中年丈母家”,反映出这一关系的亲密。长期以来,凡有女儿出嫁的农家,都是“不要女婿千顷田,只要人品出人前”。一来是只有几亩地的农家自我掂量,地主富农人家嫁不起的,因为臼家拿不出十几亩陪嫁田和丰盛的嫁妆。二是为女儿考虑,女儿跟女婿要跟大半辈子,即使女婿有较多土地,但人品差有赌博、吸毒、嫖娟之类恶习,土地肯定保不住,而女儿肯定会遭到被打骂虐待甚至遗弃被典卖的命运。与其害女儿- -辈字,还不如实实惠惠挑选人品好的勤劳青年农民。旧社会虽然不是自由恋爱,但丈人丈母选择女婿的权力还是有的。一旦选中,结果就是“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欢喜”。上海郊区有句夸张的谚语,说“丈母爱郎,割奶放汤”,就是描述女婿到岳父岳母家时,他们必定杀鸡宰鸭尽其所有予以款待的情形。长期以来,女婿也不能亏待岳父母。传统认为女婿对丈人丈母须尽“半子”之谊,丈人丈母家有大事,女婿必须出力帮忙。一方面是因爱女儿而“爱屋及乌”到女婿、外孙,另一方面则是功利性的原内,总之,传统习俗使姻亲关系紧密化。

妻子的兄弟受其父母的影响,即使分家以后,作为大舅子、小舅子对待姐夫、妹夫,也分外亲密。女儿有了子女,外公外婆固然热情,作为娘舅也分外热心,无论生育、满月、过生日后还是日后结婚、生育,娘舅的一份礼物总是少不了的。由于亲缘关系,所谓“三代不出舅家门”,外甥的相貌、性格像娘舅的很多,两者关系亲密的也居大多数。

长期以来直到解放初,村民中流行着舅表婚姻优先的原则。

就是说,舅父的女儿嫁给外甥,或者舅父的儿子娶外甥女为妻;夫妻两人是(舅表兄妹或者姐弟。这在三种表亲婚姻中,是“亲上加亲”婚姻的首选。“同姓不婚”的原则,但对舅表、姑表、姨表三种亲属之间的婚姻没有禁忌。舅表婚姻盛行的原因。

首先是经济方面的,长期来贫困农家和一般农家,除了宗亲和表亲,几乎没有社会交际,农家子女,尤其是男青年的婚姻十分困难,于是家长为他娶个舅表姐妹,既省事又节约。而你也不能“只进不出”,倘使舅家也有儿子,外甥女嫁过去,舅父舅母就是公公、婆婆,肯定能得到较好的待遇。实际上,这种“亲上加亲”的婚姻方式,有着“换亲”的内涵。

由经济等原因产生的婚姻方式,经过长期流传,就形成一种婚俗。

舅表亲紧密的表现,还有假使娘家没有儿子,需要找“寄子”或者“招婿养老”,则未婚外甥又是首选。其中外甥“过寄”给舅父舅母做儿子的,舅家的土地房屋家具等,都由“寄子”继承;做了舅父母家“赘婿”的,亦需改为舅姓(即母姓并继承舅家财产。当然,如果外甥是独子,娘舅家不会招赘或“过寄”。

舅表亲紧密的又一个表现,是外甥分家或家庭不和,在自己家长调解不成的情况下,娘舅、舅妈必须出场调停。久而久之,形成-种风俗,上海人至 今称调解公正的人为“老娘舅”,就是娘舅调解风俗的反映。

外公外婆、娘舅舅妈和舅表兄弟,被称为母亲的“娘家人”,观念上认为他们势力越大越好,期望得到庇护,并自觉认同“老娘舅”的权威性。以上姻亲、舅表亲紧密的现象,在封建宗法父叔统治数千年的中国农村,曲折地反映出女系社会的些许遗存。

姑表亲关系是亲姐妹出嫁后形成的。姐妹出嫁到夫家,有公婆、丈夫和叔伯、姑娘,一旦分家自立门户,走娘家和父母兄弟会聚是十分重视的。父母允弟是她的“娘家入”,期望他们人多势众,家庭兴旺;兄弟有了子女,便是姑妈的侄子侄女,来来往往一般都很热络。尤其是兄弟的下一代即侄子,姑妈一般视为自己的儿子,出生、过生日、结婚,姑母姑父送的礼金、礼品都比较重。

像舅表亲婚姻一样,姑妈的儿子娶她的侄女或者女儿嫁给侄子,也是旧时的习惯。解放以后经过宣传教育,这种男女之间有血缘关系的婚配陋俗,逐渐消失了。

但姑母与侄了、侄女以及姑表兄弟姐妹之间的交往,无论平时还是节日仍长期存在,直到2I世纪。姑表亲关系像舅表亲一样,即使住进新式公寓之后,与远房宗亲关系不同,没有逐渐疏远。凡是姑母姑父在世的,姑表亲三代人相互交往的不在少数。

对于一个家庭来说,姨表亲属关系是由妻子的姐妹出嫁后形成的,本家庭有子女,姐妹家庭有子女,因而形成两代乃至三代的姨表亲。

旧时,姨表兄弟姐妹之间,也有“亲上加亲”相互嫁娶的习俗。但除了“亲上加亲”人家之外,交往中的礼金、礼物,轻于舅表亲,与姑表亲大体相仿。

解放以后随着妇女地位的提高,姨表亲的关系,有上升的趋势。尤其是姨表姐妹之间,无论结婚与否,相互交往中的亲密度和频度不亚于姑表舅表亲,且同样保持到21世纪。自然,姨表兄弟姐妹之间婚配陋俗已经消亡。

朋友关系和交际

尽管旧时农村只重宗亲和各种表亲关系,但个别家庭还是有与非亲属的“朋友”交往的。在旧社会时,村民交友大体有以下情况:

一是富家子弟或者寡妇家庭子弟,为了保护家庭利益,拜附近地方帮会人物为“老头子”。华一村原八九个自然村,拜虹桥乡某村赵姓人为“先生”的有好几个青少年。这个“先生”的徒弟之间,有的就是非亲戚的朋友,相互走访交往。

二是贫家青少年外出“学生意”即做学徒,同一个师傅手下的师兄、师弟不仅当时是朋友关系,学成以后也有做朋友相互交往的。

三是农民有的兼营一些手工业和运输业,例如自行人驮人、自行车带泔脚桶等;抗战时期“跑单帮”用粮食换日用品,所谓“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凡帮助过自己的,志同道合的就成了朋友。

旧时,朋友之间尽管有交往,但节日上门走访,相互送礼的较少,交际程度远逊于亲戚。

解放以后尤其是20世纪70年代以来,华一村的大队和各生产队,陆续办起工业和仓储业,不仅从业员工非亲戚关系的成了朋友,而且单位负责人、生产队长等与市区的技术工人、技术人员、供销业务人员成为交往密切的朋友。那时,经济条件逐步好转,在家里款待朋友的多起来了。逢春节等传统节日,对亲密的朋友还要上门送礼,邀请来家吃饭,盛情款待一番。村民把对待亲属“尽其所有”的传统,用于款待朋友,使他们感到温暖和亲切,在以后的交往中,用大力帮助作为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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