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族在交通方面的重要习俗主要体现在善于操纵某种交通工具和远涉千山万水的朝觐活动这两个方面。
由于回族人民勇敢刚毅,不畏艰险,因此在一些长 途运输和急流摆渡活动中大显身手,赢得了声誉,以致人们往往把这些交通方式视作回族的特殊技能。如张家口、内蒙的回族善于驯养骆驼,并利用驼运征服荒原、沙漠和山岭。他们组织的商运驼队,不仅在邻近市镇往返,还常常去往库伦(今乌兰巴托)、宁夏、甘肃和新疆,这是一条明万历以后形成的“丝茶驼路”,沿途要经过千万里荒漠。有些是“连三旱”、"连四旱”的地方,意思是行走三四天也找不到有水的地方。过去拉骆驼走新疆,每个驼队是一年一次,一般是秋天从张家口或归绥城出发,农历十二月抵新疆古城子(今奇台县),有的还得送到伊犁得地。到目的地后,把货物交给各字号派在新疆的座庄人,就要让骆驼休整一段时期,等有了膘情,又满载着新疆的土特产,踏上返回华北的征途。回族驼工们除了要忍受途中的艰难,还要对付土匪的拦劫,死在土匪刀枪下是经常发生的事。尽管如
此,回族拉驼工仍然一辈辈延续下来,用坚定的脚步沟通了华北和西北的经济、文化联系。直到20世纪中叶,现代化的交通工具代替了骆驼运输。
在西北黄河沿岸,回族以无畏而西脱的神情熟练地操作羊皮筏,自由地穿行于天险之间。羊皮筏又名“浑脱”,是一种古老的水上交通工具。明代文学家李开先在《塞上曲》中写道:“不用轻帆并短棹,浑脱飞渡只须臾”回族人民针对西北河道水流湍急、礁石林立、不便行船的困难,将牛羊宰杀后,把头割去,从颈口取出骨、肉和内脏,使皮张保持完整,充气后作为泅渡工具。这种剥制皮张的方法,称作“浑脱法”。“浑”作“全”解“脱”即剥皮,比古代“缝革为囊”先进得多。最初的浑脱系单个使用,有的用手扶着(牛浑脱),有的挟于腋下,此种泅渡法极不安全,而且载重量很小。经改进,人们把若干个浑脱并捆一起, 上架木椽若干,再以小绳扎紧,使之成为一个整体。最小的过渡筏由十余只羊皮囊组成,可载四五百公斤。
至于用生牛皮制成的囊,囊内不充空气,充填羊毛或干草,最大者由128个皮囊组成,可载20吨货,用于长途运输。由于皮筏载重量可观,且较为安全,因此便成为黄河上游回族人民的一种主要水运工具。
朝觐活动,是伊斯兰教五大功修之一,也是回族的一种远距离旅行。按伊斯兰教规定,每个身体健康、有经济能力的穆斯林,一生中至少应去阿拉伯半岛的圣地麦加朝觐一次。因此千百年来,在每年的伊斯兰教历朝觐月,总有一些回族穆斯林和来自世界各地的教胞一起,怀着对真主的虔敬,放弃了一切尘务,不惜艰难困苦,万里迢迢来到圣地,朝觐日夜向往的“克尔白”(天房)。在回族心目中,朝觐一方面是完成宗教功课,另一方面是通过一次难能可贵的长途旅行,可以耳闻目睹伊斯兰世界的种种声响景观,使儿时就获得的宗教知识和神话传闻得到实在的印证,这无疑是一桩震撼心灵的人生大事。
因此每年的朝觐季节,凡是在回族聚居的地区,都可以看到送迎“哈只”(朝觐圣地者)的盛大场面,走的人兴奋,送的人激动,充满民间节的喜庆气氛。作为伊斯兰文化的重要礼仪之一,朝觐是回族宗教文化中的一件大事。在履行宗教功课之余,历代朝觐者的往来不,息,也沟通了中国与阿拉伯人民之间的关系,培养起纯朴的穆斯林兄弟情谊,传播了科技文化知识,开拓了回族群众的政治视野,从而对回族社会和历史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在回族文化史上留下了独特的行进轨迹。雍正六年(1728)和七年(1729),回族阿訇马来迟和马明新分别启程去麦加朝觐,归国后,他们带来了新的伊斯兰教典籍和理论见解,先后成为回族花寺门宦和哲赫林耶门宦的创始人,在清中期西北民族关系史上发挥了重要影响。1841年冬,回族学者马德新从缅甸出海朝觐,七年后归国时,带回大批伊斯兰教文献,以后经陆续译出,对回族文化的丰富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
中国和阿拉伯之间的距离确实遥远而充满艰险,仅从地图上看,中国最西部和麦加之间的距离就不啻5000公里,其间还有沙漠横亘,山水阻隔。如果取道东南沿海坐船,航线更超过上万公里。
在清代,回族哈只从陆地赴麦加朝觐,来回一次要用三年时间。然而如此众多的艰险,不仅没有使后人却步,却更磨砺了回族朝觐者的意志,因而不少朝觐归来的哈只,都曾在宗教或社会事务中做出过贡献。明清时期回族朝觐者的交通路线通常沿“丝绸之路”走天山北路途程,即由嘉峪关至哈密、吐鲁番、阿克苏、喀什、安集延、塔什干,到布哈拉。然后分成两条支线:一条从德黑兰、哈马丹、巴格达摩苏尔、加济安特普、大马士革、耶路撒冷抵开罗,然后乘船越红海达吉达港上岸;另一条是由布哈拉到喀布尔、坎大哈、皮申抵卡拉奇,然后乘船越印度洋,直达吉达港。如果从中国走海路,也有两条途径:一条是穿越缅甸,坐船至孟加拉,换大船依次抵加尔各答、斯里兰卡、马累群岛、亚丁、荷台达,然后到吉达港;另一条是从广州等地上船,经新加坡、马六甲,然后抵卡拉奇,下余路线和前面途径相似。
对回族穆斯林来说,朝觐虽是一项花费巨太、路途遥远的宗教功课,但参加此项活动既有宗教方面的精神价值,也会拥有相当广泛的社会影响,所以自古至今都拥有较广泛的群众基础。伊斯兰教传入中国已有1300多年,但在中国史册上,关于朝觐的记载很少,直到明清时代回族形成后才有改变。其原因大概是:唐宋时的蕃客尚处于侨居状态,中国朝野人士对他们的宗教生活未予重视,而他们中间有的来中国以前就完成了朝觐功课,在华留居后再度去朝觐不太容易。即使当时留下一些阿拉伯文、波斯文记载,因整
理不及时亦趋于湮没。回族形成后,由于其文化层次较高,又和汉族广泛接触,所以他们的朝觐活动就开始见诸史册和碑铭之中。如郑和祖父、父亲都名为“哈只”,显示他们都曾做过朝觐,这件事就记载在袁嘉殺撰《滇绎》卷3和《故马公墓志铭》中。随同郑和出使西洋的马欢在其《濠涯胜览》一书中亦记述去麦加参加巡礼(也可能是“副朝”,即朝觐月以外时间去参拜)。清道光年间(1821-1850),马德新的《朝觐途记》一书,更是第一次给后人留下了资料。此后,关于回族朝觐的记载愈益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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