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尊女卑
部落里男女不平等,在一个家庭里男女同样不平等,爷爷、爸爸有权决定全家经济和其他日常事务,对所属妻室子女有绝对的支配权。妇女没有财产继承权,不能参加社会活动。任何一个部落、家庭出生一个男孩,要宰牛杀羊,人们相聚共同庆贺;如有女孩出生,家庭气氛低落,丈夫叹气,妻子受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这种传统的男尊女卑观念已逐步被革除。
二、包办买卖婚姻
部落内部男女双方结婚均没有择偶的权利,全由双方父母包办。丈夫死后,妻子没有自行作主改嫁的权利,只能与丈夫家族的其他人再婚,或由丈夫家作主改嫁其他家族的人,用以索取财产。部落贵族家的子弟,有的还存在一夫多妻的陋习。妻子是男方用牲畜换来的,牲畜越多,择妻越容易;贫苦牧民,不少人因贫困而终身无妻。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包办买卖婚姻已逐渐被革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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