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神信仰与祭祀是生育文化的重要内容,也是中国传统民俗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胎神观念的产生,根本原因在于人类早期科技的落后和孕育知识的贫乏。人们不明白妇女为什么会怀孕,是什么导致妇女怀上孩子,胎儿是怎样在母亲体内成长的。他们只是直观地感到妇女怀孕后身体在起变化,肚子一天比一天大,渐渐隆起。在祈求母子平安的强烈愿望驱使下,越临近生产,人们越焦躁不安。因此,民间便产生了胎神信仰与祭祀。
一、胎神信仰
胎神为掌管妇女胎孕之事的神灵, 经常在孕妇左右出没,它能够与胎儿的魂魄相通。胎神的活动具有规律性,某-特定时刻会出现在孕妇周围固定的方位,或者依附于某些物体。
和所有的神灵一样,胎神也具有双重性质与双重功能,它既能保佑百姓,又能作祟害人。胎神既能保佑胎儿,也会伤害胎儿。可以说胎神是恩威并施,使人对它既敬且畏。当它保佑胎儿时,就会得到人们的敬奉,当它作祟害人、危害胎儿时,人们就会害怕,想出种种办法来对付它,达到保护胎儿及孕妇的目的。这时胎神就被认为是胎煞。胎煞会伤害胎儿,不可触犯,只能设法避开。由于缺乏胎孕知识,对妇女怀孕期间的种种现象无法理解,对掌管胎孕之事的胎神更是捉摸不定,充满恐惧,人们更多地是将胎神称为胎煞。”
胎神信仰,最早出现于何时已很难查考。胎神是谁,它的具体形象等,均不得而知。成书于元代的《三教搜神大全》所收神衹比较齐全,但没有胎神。明代许仲琳所撰长篇神魔小说《封神榜》中有胎神姬叔礼,不过,它只是列出了名字而已,对胎神的职能则语焉不详。尽管如此,《封神榜》中的姬叔礼仍是第一次在文献中出现的有名有姓的胎神。我们可以肯定,民间的胎神信仰,绝对不可能在明代才出现。宋代陈自明所撰《妇人良方》中有《胎杀(煞)避忌胎前将护法》一节,说明当时人们已具有胎神观念。清代人文康撰写的长篇小说《儿女英雄传》第三十八回,张亲家太太说:“这是有个神儿在神儿不在的事。”由于“神儿不在”,张金凤、何玉凤结婚两三年都没有怀孕。这里的神儿,当是胎神。
胎神不在,夫妻交合亦不会受孕,这表明清代人同样具有胎神信仰。
胎神活动被认为是有规律的,它按照时间的不同自动调换位置。早在宋代,人们便有这种看法,《妇人良方胎杀(煞)避忌胎前将护法》对于当时的民间信仰作了系统的总结。其中的“月游胎杀”是一种按农时节气分定胎煞位置的办法,具体为:立春在房床,惊蛰在户(单扇),清明在门(双扇),立夏在灶,芒种在母身,小暑在灶,立秋在碓,白露在厨前,寒露在门,立冬在户及厨,大雪在炉及灶,小寒在房母身。除月游胎煞外,还有多种以天千地支来推算胎神日游方位的办法。它们是十二千日游胎煞,十二支日游胎煞,六甲旬游胎煞,太史局8游胎煞等。其具体内容分别为:
十二千日游胎煞:甲己日占门,乙庚日占碓磨,丙辛日占井灶,丁壬日占厨廨,戊癸日占米仓。
十二支日游胎煞:子丑日占中堂,寅卯辰酉日占灶,巳午日占门,未申日占篱下,戌亥日占房。
六甲旬游胎煞:甲子旬游窗碓,甲戌旬游正厅,甲申旬游中庭,甲午旬游房内,甲辰旬游中,甲寅旬游二门。
太史局日游胎煞:每遇癸已、甲午、乙未、丁酉日在房北,庚子、辛丑、壬寅在房内南,癸卯1日在房内西,甲辰、乙巳、丙午、丁未4日在房内东,六戊、六己日在房内中,余日在外无占。凡游在房内,不宜于方位上安床帐及扫舍,否
则,皆内凶。
与按节气分定胎煞位置及以天千地支推算胎神日游方位办法并存的,还有按月令变更而确定胎神的位置的。这里又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按妇女怀孕月份来定的,另一种则是按月份确定不变。前者以瑶族的胎神信仰为代表。瑶族称胎神为“胎魂”,即胎儿灵魂之意。一般认为,如果孕妇是在农历一月或七月怀孕,胎魂就在正门,于是忌挖地和修理正门如果孕妇是在二月或八月怀孕,胎魂在庭院,忌挖地、烧火和在庭院存放重物,如果孕妇是在三月或九月怀孕,胎魂在春米的白里,忌移动米白如果孕妇是在四月或十月怀孕,胎魂在厨房里,忌在厨房里淋水,如果孕妇是在五月或十一月怀孕,胎魂在卧室,忌修理或更换孕妇的卧室,如果孕妇是在六月或十二月怀孕,则胎魂在孕妇腹腔内,忌将孕妇的衣服泡在开水里。如若不然,就会导致流产、死胎或婴儿先天残疾等灾难。除瑶族外,汉族、畲族、土家族等许多民族都有此种俗信流行。
台湾地区,胎神活动是按月份转移位置的,称为六甲胎神逐月所占定局,它往往与胎神逐日所占游方定局合印于民间通用历书上。胎神逐月活动位置为:正月在房床,二月在户窗,三月在门堂,四月在厨灶,五月在房床,六月在床仓,七月在碓磨,八月在厕户,九月在门房,十月在房床,十一月在灶炉,十二月在房床。这里,胎神流动是固定的,对每个孕妇同样适用。(见下图)剑岳《乡居随笔》载,兴宁有家姓罗的,家中出产历书,上面记着胎神每天在哪里,是在房厅门户床仓磨房厨灶呢,还是在其他器具上,一切行动都要避忌胎神所在的地方。如果哪一天的胎神占了房床,那一天的房床便不可修补或移动,否则,会伤及胎儿。有个男孩生下来耳旁有一-肉钉,其母说是怀孕时曾在房内钉了一颗钉,犯了胎神。还有个男孩,脸上有块黑斑,其父说是曾于某日在床上放了一枝大笔,犯了胎神。
再有一个女孩,生下时没有肛门,生下没几天就死了。其母说,她曾在怀孕期间补过蚊帐,而没查看历书,犯了胎神。又有个妇人生下个男孩,脸上只有一片裸露的骨头,数日后就死了。据她说,她曾“铲灶前的垃圾,由于铲得太多,所
以孩子的胎面被铲去了;假使铲少些,恐怕不致铲死,或者仅变成一个免唇的小儿罢了”。其实,这些禁忌皆出于一种感应心理。
从以上各种分定胎神位置的办法中,我们看到胎神所处的位置,与中国百姓传统居住劳作的环境密切相关,这些地方是一-般家庭妇女经常去的地方。
胎神信仰,尽管有种种迷信色彩,却会处处提醒孕妇小心行动,限制孕妇的活动范围和劳动强度,使胎儿不受伤害,起到了保护孕妇与胎儿的作用。
胎神无形无影,无时不在,只要有孕妇的地方,就会有它的踪迹,它与孕妇可以说是形影不离,触犯了胎神,胎神就会通过感应的方式伤害胎儿。据说,“刀犯者形必伤,泥犯者窍必塞,打击者色青黯,系缚者筋拘挛”。不管以什么方式触犯了胎神,胎儿都会受到相应的伤害,体现在胎儿的形体上,严重的会导致孕妇肚痛难产,或者胎损子夭,“甚至母殒,祸如反掌””,十分可怕。因此,在妇女怀孕之后,民间便有了种种禁忌。
十月怀孕,胎儿在孕妇腹中时间很长,为了不触犯胎煞,民间设置了种种禁忌。然而,日常生活绝不会因为妇女怀孕就完全停顿,而单纯地回避,这也不能做,那也不能为,显得十分消极,也极不方便,因此,民间便以神秘的巫术行为进行对抗,以神秘力量制约神秘力量,避邪驱祟,达到保护孕妇及胎儿的目的。
汉族民间常用的巫术行为,是用一张红纸,写上“胎神在此”四个字,安贴在室内某处,表示将胎神暂时请到一个安全的处所。这样做了之后,即使翻箱倒柜,钉敲穿凿,也不会触动胎煞了。
也有的人家,会请来和尚、道士做法事,先是祈祷一阵,再画符咒贴在胎神所在位置上,便可无顾忌,办些原来不能办的事情。这些都是事先采取行动,避免触犯胎神而危害到胎儿。
如果事先没有准备,无意间触动了胎神,就要举行“安胎神”仪式。此种仪式不是为了取悦胎神,而是为了驱赶胎煞。如若情况轻微,只需拿来一把扫帚,在动了胎神的地方,轻拂三下,同时口中念念有词:“请胎神退避,庇佑母子平安。”使用扫帚驱赶胎煞,不仅因为扫帚是家家必备之物,使用方便,还因为民间百姓相信扫帚具有灵力,可以对付凶神恶煞。加上旧时民间妇女地位低贱,往往被污称为“扫帚星”,因此使用扫帚去安胎神,也有用孕妇本命去安胎的意思。如若触动胎神后,孕妇胎动不安,肚子疼痛,情况严重,那就必须请来道士、法师作法画符禳解,然后贴上安胎符、镇煞符,驱邪化吉,以保孕妇和胎儿平安。《万法秘籍》中有安胎符与押煞符,《居家必备》中亦有镇煞灵符、安胎灵符保胎灵符等。《万法秘籍》称孕妇若触犯胎神时,将安胎符用火化成灰,用水调食,则胎自安:押煞符能起杀制压土杀神禳胎神,报验报速,若有触犯胎神,可将符贴于动土之处,大吉。《居家必备》称:将镇煞灵符粘于动作之处即安;安胎灵符与《万法秘籍》中所载“安胎符”使用方法相同,即将符火化水调,服下即安。(下图)胎神及其辟邪巫术行为,如今汉族地区除个别偏远山区仍有残留外,很少有人相信。如若孕妇有不适感觉,马上会去医院检查治疗,而不是去请道士、法师作法。胎神信仰渐趋消失。
二、胎孕祭祀
在过去毛南族的人生礼仪中,人生不是以出生的时刻为起点,还在母亲怀胎期间,人们就开始对他(她)的命运作判断了。
古时候,家公家婆知道儿媳妇身怀有孕了,便忙着去找先生占卜、算命。算命先生对孕妇怀孕期间遭灾的判断各不相同,因而指出各人不同的祭解方式。所谓“祭解”,就是请师公来祭祀鬼神以解脱灾难,让孕妇能够安全度过孕期,胎儿能够顺利出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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