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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时含义及其渊源

2026-02-07 10:52:06  浏览:157  作者:管理员
“岁”这个字,在甲骨文时期就已经出现,写作,形似一把石斧。它不仅代表了上古时期的一种斧类砍削工具,也是当时收获农作物不可或缺的重要工具。年岁概念的形成源自人们的农...

“岁”这个字,在甲骨文时期就已经出现,写作image.png,形似一把石斧。它不仅代表了上古时期的一种斧类砍削工具,也是当时收获农作物不可或缺的重要工具。年岁概念的形成源自人们的农业生产生活,上古时期农作物多为一年收获一次。收获之后,人们会宰杀牲畜,举行庄严的祭祀活动以祭祀神灵。由于“岁”在社会生产中的重要地位,它也被用来指代丰收后所举办的祭祀活动的名称。卜辞中就将杀牲称为“岁”。在漫长的时间长河里,一年一次的丰收祭祀活动成了时间划分的节点,人们以农作物播种到收获为一个时间轮回,形成人为的“时间循环”。因此,“岁收”的“岁”与“岁祭”的“岁”逐渐演变为特定的时间段落的标识,使得“岁”这一概念进而转化为年岁的含义。而随着人们认识水平的提高与社会生产的进步,人们对于时间的掌握不再是单纯地借农作物春耕秋收来判断,而是开始观察星系的变化,由此形成初步的天文知识,从而逐渐摸索、规划出一套时间系统。《说文解字·步部》载:“岁,木星也。越历二十八,宣遍阴阳,十二月一次,从步,戌声,律历书名五星为五步。”上古人民通过观察星系,发现木星每十二月运行一周,并据此创造出“岁星纪年法”。岁,由此更为明确地被用来指代以十二月为一年的时间段落。

“时”,《说文解字·日部》曰:“时,四时也”。最初,“时”作为节候的指代,仅限于与人民农业生产活动最为紧密相关的春季和秋季。此后,在不断地发展中,上古人民又进一步总结出春生、夏长、秋收、冬藏的自然规律,并逐步产生了四时的概念。

“岁”与“时”一词的结合,最早可追溯至《周礼·春官宗伯·占梦》:“占梦掌其岁时,观天地之会,辨阴阳之气”,郑玄注曰:“其岁时,今岁四时也”,又《白虎通义·四时》曰:“岁时何谓?春夏秋冬也”。由此可知,最初“岁时”结合,用以指代一年中的春夏秋冬四时。岁时是古代中国人民依据自然变化规律,人为制定出来的时间系统。为更好适应社会生产、人民生活需要,源自自然的岁时系统,不断被加入人文活动,例如在不同的时序进行不同的民事活动。岁时文化的形成离不开人们对自然规律的认识与把握,也离不开社会生产与人事活动需要的促进。在四时的自然时间里,人们又适应社会需要,根据自身需求,逐渐演化出具有人文性质的岁时节日。故,岁时既指一年这个年度时间段落循环周期及四时季节时序;也指一年中,人们对应相关时序而生成的人文性岁时节日。

(二)岁时溯源

中国古代岁时文化的演变大致经历了两个时段:第一阶段即先秦两汉阶段,属于上古岁时向中古岁时过渡时期,此时岁时文化以“月令”的形式呈现。所谓“月令”,乃是指导社会生产与生活的行事指南,注重于调谐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通过确立岁时节气,引导人们顺应自然的节奏,从而促进社会生产。第二阶段是汉魏之后,此时期“月令”的地位逐渐下降,社会开始步入岁时节日时代,此时期的岁时文化多以“岁时记”的形式出现,主要记载社会岁时风俗,不似“月令”般具有自然指南色彩,而是具有丰富的人文色彩。汉魏以后,月令时代的祭祀禁忌日也已逐渐演变为民众的庆祝节日,岁时节日逐渐形成。

从纵向的时间轴来看,这套月令至岁时时间体系的演变主要经历了三次重大变革。从周秦时期的“月令”(以《礼记·月令》为代表),到东汉时期的《四民月令》,直至南北朝的《荆楚岁时记》。月令文化从上层政府指令,逐渐下降为庄园治理指南,最后下沉到百姓的日常生活中,在时间系统的不断发展中,社会岁时文化逐渐孵化成型。岁时文化大大丰富了百姓的日常生活,其所带有的欢娱色彩也充实了百姓的精神需要。

1、先秦两汉时期——上古岁时向中古岁时过渡

上古时期,生产水平落后,人民认识水平有限,精神生活多与祭祀天地鬼神紧密相连。自然的寒暑推移、万物的春生秋衰等现象,在先民的心中都是一种具有神秘色彩的现象。故此,在漫长无尽的时间里,先民们将这些自然更替的时间点标记出来,犹如“结绳记事”般,这些特殊时间点成为先民对于时间的初步标示。正如《周书》所载:“俗无文字,但候草木荣落,以记岁时。”《周易·系辞下》也言:“寒往则暑来,暑往则寒来,寒暑相推而岁成焉。”在这些特殊的岁时节点,先民通过举行祭祀活动,以表敬心,祈求保佑。渐渐地,在特殊时间节点举行祭祀活动,构成了先民生活中的重要内容。也因此,人们以祭祀作为时间周期的分界点,形成了一个相对固定的时间循环系统。可见,上古时期的“岁时”与自然物候紧密结合,彼时的“岁时”主要是作为祭祀的时间点而存在的。

萧放曾言:“月令的完整形态实际上是上古岁时向中古岁时转变的过渡形态。”上古岁时以简单的自然观测来标度时间,中古岁时以岁时节日的形成为标志,转向了既具自然性更具人文性的时间体系。上古岁时向中古岁时的转化,是一个漫长而又繁复的过程,在这个转化过程中,月令起到了极其重要的承上启下的作用。

随着部落、国家等政权的逐步出现,“岁时”的政治性也越来越强。帝喾“能序三辰以固民”,能掌握时序者便能掌管社会秩序,成为社会统治者。在天文物象的神圣化,天象观测的专业化等因素的影响下,天文观测逐渐为少数专业人士,如男觋女巫等垄断。天地之间的沟通只有王家巫史能为之,故而顺天时以敬授人时也只有王家能为之。“惟圣人知四时”这一说法即体现了上层王官对于岁时的掌管。原本源于自然物候变化而自发形成的季节性祭祀活动,也逐渐上升为部落或国家层面的祭祀活动。统治者通过规定岁时社会活动,以季节反常警示人事等方式制定一套岁时规则,使其服务于王家的政治统治与社会管理,“月令”便是这套岁时规则的载体。

古代先民根据月份的更迭以及气候和物候的变迁来规划农业活动和日常生活,形成了最初的“月令”体系。随后,后人进一步融入了阴阳五行、八卦等传统哲学观念,使其成为王官依天时施政的纲领。我国最早的物候历《夏小正》可视为“月令”的早期形式,它依照一年十二个月的顺序,详细记录了每个月的物候变化、气象状况、星象观测以及相关的政治事件,尤其是农业生产方面的重要事件。《夏小正》中记载的人事活动以农业生产为主,属于农书。而《夏小正》之后出现的“月令”文献,涉及越来越多的政治内容,逐渐由农书转变为王官之书。《逸周书·时训解》篇,以节气划分时间,每个节气对应三种不同的物候现象,并记录了物候异常及其相应的灾害预警。相比于《夏小正》的自然性,《逸周书·时训解》加入了大量政治内容,以灾祸预警规范人事,具有王家训诫意味与人为建构痕迹。如“獭不祭鱼,国多盗贼;鸿雁不来,远人不服;草木不萌动,果蔬不熟”,时令物候不正常之时,便会引发相应的祸事。

至春秋战国时期,阴阳五行思想观念流行,并逐渐渗透进月令体系中。《管子》书中的《幼官》《四时》《五行》《轻重己》等篇,便体现了四时与五行系统的初步结合。《幼官》是目前所知最早的将四时与五行相结合的时令文献。如“春行冬政肃……君服青色,味酸味,听角色”,将四时纳入五行框架中。《四时》篇将春、夏、秋、冬四季与金、木、水、火、土五行,以及东、南、中、西、北方位一一对应。如其开篇所言:“是故阴阳者,天地之大理也。四时者,阴阳之大径也。刑德者,四时之合也。刑德合于时则生福,诡则生祸”,将阴阳、四时以及人事等结合而言其相互关系。《五行》一篇主要论及五行与政令的关联,五行分属不同的官员、政令、人事。如“睹丙子,火行御。天子出令,命行人内御,令掘沟浍,津旧途……”所言,丙子火时,乃是行使之官御事,要下令掘沟设梁。《五行》体现的虽然仍是顺时施事,但此“时”并不是以往的“天时”,而是“人时”,即《五行》一篇所建构的时令系统,并不是完全顺应自然天时所建立的,而是为更好统治管理社会而人为建构的一套系统。《轻重己》将一年分为八大时节,其中“四始”(春始、夏始、秋始、冬始)与“二至”(春至、秋至)与后来二十四节气中的“四立”(立春、立夏、立秋、立冬)以及“二分”(春分、秋分)或有对应关系。《轻重己》中还重点记载了每一时节对应的天子政令、行事、时节礼仪等。《管子》中的月令文献,政治色彩更为浓厚,具体体现在不再是以关注物候变化,从而帮助农业生产为目的,而是强调其为国家政治运作、社会生产管理提供借鉴参考,强调天子应依据时令变化治政。《管子》中的月令文献,正式确立了以天子政令、国家政治为核心的“时政”思想。

再之后的重要月令文献为《礼记·月令》《吕氏春秋·十二纪》,此时的月令不再有明确的农政之分。天子依时序而治,颁布政令。百官据令组织、管理、教化百姓。百姓遵从政令,进行农耕渔猎等生产活动。这些月令文献常以灾祸惩戒强调月令的不可违,如“孟春行夏令,则雨水不时,草木蚤落,国时有恐”。《礼记·月令》和《吕氏春秋·十二纪》均强调“以月系政”的月令思想,推行“推天道以明人事”之理,使月令成为具有政治意味的王官之书。汉武帝时,为应对统治者建立大一统需要,《礼记·月令》被纳为经学。自此,天子“时政”思想,不再是被动地顺应自然,而是主动地附会天命,月令也因此成为统治者的管理工具。

在上古时期,巫者凭借沟通天地的特殊权力,备受人们尊崇。随着天文历法知识不断发展与广泛传播,人们的思想认知逐渐改变,对于天时的信仰观念也产生了转变,巫者在大众心中的地位显著降低。“夫卜筮者,世俗之所贱简也。世皆言曰:‘夫卜者多言夸严以得人情,虚高人禄命以说人志,擅言祸灾以伤人心,矫言鬼神以尽人财,厚求拜谢以私于己’。”巫官对于岁时的垄断性解说权减弱,再加上对于时间天象的科学性研究加深,上层统治者不再是被动依赖于天命、天道,而是通过打造一套人为的、实用的社会政治权力机构和社会管理系统,来更好管理社会。天命、天道等宗教思想地位下降,服从于政治统治需要。上古岁时的禁令指导意义逐渐退化,不再强调违背时序将面临未知的惩罚。岁时开始转向世俗化。此时期的节俗活动中,尽管时令祭祀依然是主要活动,但其岁时庄严性已经有所减弱,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它开始服务于民众的日常生活,显露出世俗化的倾向。

汉初推行“无为而治”的休养生息之策,传统月令强调的“顺时施政”思想受到忽视,官府对民众社会生活干预较少,以往统一举行的全国性的祭祀活动减少,民间岁时节俗活动也由此兴盛。《汉书·杨恽传》中就有相关的民间岁时活动记载,“田家作苦,岁时伏腊,亨羊炰羔,斗酒自劳”,上古伏腊时节,乃是全社会重要祭祀时节,往往会统一举行庄严的祭祀仪式,而至汉时,这一活动已成为农民百姓犒劳一年辛苦劳作的庆祝日。

西汉中期,黄老思想逐渐被儒家学说所取代,自汉武帝推行“独尊儒术”政策以来,儒家的伦理思想便成为了社会的主导思想。岁时信仰也逐渐由自然伦理转向人世伦理,天道自然崇拜转为祖灵崇拜,神圣宗教祭祀转为世俗政治典礼或民间祭祀。

西汉末,在经纬、阴阳五行等思想推衍下,谶纬迷信开始流行,统治者多借图谶符命为政权统治提供天命依据,儒学神秘化、政治化色彩加深。土地兼并日益严重,社会危机日益严重。在种种因素影响下,曾经作为“王官之书”的时政月令“重出江湖”,再次成为统治者的治世工具。但由于人民认识水平的提高,曾经不可冒犯的具有禁令性质的时政月令的威慑性大大下降,难以发挥其往日的至高无上的指导作用。阳朔二年,汉成帝颁布了《顺时令诏》,诏曰:“今公卿大夫或不信阴阳,薄而小之,所奏请多违时政,传以不知,周行天下,而欲阴阳和调,岂不谬哉!其务顺四时月令”。由此可见,当时不仅普通百姓,连朝廷中的公卿大夫也普遍不信仰阴阳之说。帝王深觉长久下去必将威胁到自身,故重申月令之重要性,设明堂、行月令,以求通过此办法来维护自身统治,缓解社会危机。此后,汉代帝王也多重视月令,明堂月令在东汉得到实际的施行。汉末设明堂,行月令在帝王的重视下推行得轰轰烈烈,但事实上取得的效果并不理想。

2、汉魏六朝——岁时节日体系形成期

汉魏六朝时期,我国的传统岁时节日大多已形成,南朝宗懔的《荆楚岁时记》,即可视为是岁时节日体系形成的标志。自此,以自然时序为主的上古岁时,完成了向以岁时节日为主的中古岁时的转化。由于社会的进步,认知水平的提高,原始宗教神秘性的衰减,此时期岁时的政治色彩减弱,逐渐增加了人文色彩,岁时信仰也由上古的神圣趋于世俗。先秦时代更注重月令,人们依照自然时序行事,严格按照月令进行祭祀等活动,以祈求上天保护。汉魏岁时中的人文因素多于自然因素,月令的指导作用下降,祭祀活动神圣性减弱。人们开始关注自我,精神需求日渐增长,开始主动寻求生活趣味,上古时序祭祀活动逐渐演变为节俗活动。

上古岁时向中古岁时的转变,并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一个逐渐分化、更替的过程。两汉时期实际上仍受到古代月令体制影响,但是代表着中古岁时的岁时节日已开始萌芽。此时的岁时观念虽仍是以自然时序为基础,但与前期的自然观已有所区别,自然与人文、天时与人时之间的联系逐渐分化,形成了不同的时间体系,比如二十四节气与岁时节日的分离,一个归属为天时,一个归属为人时。

东汉时期,随着授田制的瓦解,社会经济结构发生变化,上层统治者对于社会生产的管理职能削弱,地方割据势力强大,民间豪族崛起,成为地方社会生产的组织者和管理者。彼时社会“力农畜,工虞商贾,为权利以成富,大者倾郡,中者倾县,下者倾乡里者,不可胜数”,随之而来的是庄园经济的兴起。庄园经济的出现,也促进了基层社会组织的变化,宗族管理逐渐兴起。东汉末年,朝政腐败不堪,皇权日渐式微,社会陷入动荡不安的局面。在这一时期,传统的礼法制度趋于瓦解,原本作为王朝政制关键组成部分的月令,对社会秩序的管控效力也逐渐减弱。当然,这也意味着上古岁时的弱化。

月令的王命意味淡化,原本顺应自然规律的指导功能再次突显,东汉崔寔的《四民月令》应运而生。《四民月令》作为一部极具价值的著作,生动展现了汉代庄园生产与生活中的时序观念。在当时,人们依据二十四节气所构建的时序准则,依照十二个月的先后顺序,有条不紊地规划庄园生活,详细记录各项农事活动。这些记载民间时令的内容,蕴藏着大量观察气象、物候的经验,与普通大众的认知程度相契合,在指导民间日常生产与生活实践上,具备颇高的实用价值。与以往的时政月令相比,《四民月令》更“接地气”,语气平和,多是时序提醒,规避了神谕式的违时惩戒之语。东汉后期,岁时开始向服务宗族生活的方向发展,且关注的重点不再是人对自然、对天命、对政令的遵从,而是调和人与人、人与社会间的关系。节庆典礼也不似以往的神圣庄严,而是更具世俗性,强调人伦纲常,如其中所载腊月风俗:“是月也,群神频行,大蜡礼兴;乃冢祠君、师、九族、友、朋,以崇慎终不背之义”。《四民月令》一书中,一些特殊的时日逐渐显露出来,并逐渐演化为民俗节日。如正日、腊日等已成为具有一定庆祝性质的日子,而三月三、四月四、五月五等重阴日或重阳日也在后世逐渐生发为民俗节日。钟敬文指出,《四民月令》展现了从王官月令到地方岁时记转变的趋势,是中央统一月令向地方岁时记过渡的典型例证。自《四民月令》后,官方性质的王官月令逐渐淡出,与此同时,与民众生活紧密相关的岁时记逐渐崭露头角。东汉末期,月令文化虽有所复兴,岁时信仰也出现复古趋势,但仍与上古时期作为“王官之书”的月令有一定区别。汉末月令虽是人为复古,但难以抵挡社会发展的潮流,反而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下一岁时形式(岁时节日)的演进,为成体系的岁时节日的出现做了很好的准备。

在社会发展过程中,完全遵循自然节律,且由上层统治者垄断的月令已不能满足社会生产的需要与人民的精神需求,月令体制逐渐走向衰微,岁时节日逐渐成为人们社会生活的组成部分。汉代中期以后,“传统岁时月令体制逐渐向世俗的岁时节日体系过渡,到东汉魏晋时期影响中国两千年的岁时节日体系基本形成”。从秦朝到西汉,围绕着岁时节气形成的一些特殊日子,禁忌色彩十分浓厚。然而到了魏晋时期,传统岁时禁忌日的禁忌色彩显著减弱,甚至演变成独立于节气体系之外的岁时节庆日。

在南北朝时期,我国诞生了历史上第一部系统记录地方民众日常岁时节日与风俗习惯的著作——《荆楚岁时记》。这部著作的体例结构,从原本按四时十二月编排,转变为以人文节日构建体系,叙述主体大多是普通民众。且不再像月令一般具有指导百姓按时序行事生活的功能,而是重视记录民众日常岁时生活的社会习俗。自《荆楚岁时记》问世以来,中国的岁时民俗便有了专门的记述形式,随后陆续出现了许多围绕岁时主题进行详细记载的典籍。如唐代李绰所著的《秦中岁时记》、宋代陈元靓编纂的《岁时广记》、明代陆启泓撰写的《北京岁华记》,以及清代富察敦崇编著的《燕京岁时记》等。岁时节俗文化已然成为中国民众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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