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是人类文明的脉络,承载着千百年来的生产生活与文化交流。河南地处中原,自古便是九州通衢,其道路设施的变迁与行旅习俗的形成,折射出不同时代的社会风貌与普通民众的生活智慧。
河南人称陆上道路为“旱路”。今日的公路,是由秦朝的“驿道”、元朝的“大道”、清朝的“官路”、民国的“马路”演变发展而来的。
1949年前,河南城乡道路多为土质公路,村间道路普遍为土面小路,石子砖渣路面极为少见;交通工具多以牛车为主,能行牛车的路叫“大路”,牛车不能行的路叫“小路”。田间里的阡陌小路多为斜路,是农民劳动时走的;有些荒废失修、草长人稀的荒路,可通向大路和邻村,是农民外出时可利用的近路便道。20年代后,“大路”之称又分为可供汽车通行的“汽车路”(简称“汽路”)和不能行汽车的“车马路”(也称“小马路”)。因战乱,大部分路面遭到严重破坏,机动车辆寥寥无几,汽车很少通行。
1950年后,随着经济文化的发展,路面渐为沙石、柏油、水泥铺设,个别路段为岩石路面。目前,河南境内国道、省道、县道纵横交错、四通八达,改变了往昔“晴通雨阻、行旅艰难”的局面。
旱路因地形不同有山原之别。山区道路可分两种:一种是可通驮运、但不能通车的大路,另一种是村与村、邻与邻和通往田间的羊肠小路。经常行走的山路险段,人们多在崖上开凿台阶,俗称“梯石”,至今仍留存很多,往往是登山的必经要道;在土岭截路地段,道路经此不易翻越,人们往往开凿路壕,俗称“路胡同”,乡村道路路壕较多。
以船代步沿河而行,俗称“走水路”。河南境内河系多处于中上游,大小河流虽有2000余条,但可供航运的河流甚少,与南方诸省份相比,河南水路交通并不发达。民国以前,水路乃是商旅往来的重要通道,黄河、淮河、卫河、沁河、伊洛河、唐河等河流皆有舟楫之利,沿河各县皆有码头,本地的土特产品与外地的食盐、糖果、百货可沿水路往来交流。民国时期,因河道年久失修,河上行船艰险而无生命保障,水路交通逐渐衰微。
桥梁是道路体系中的重要设施,民间常以“桥梁纽带”言喻其重要性。山间沟谷溪水长年不断,人们常在水中相距一小步(约尺半)摆放一块大石头,有的则是摆放一只装有石块的荆条篓子,行人可踏行而过,这种设施叫做“踏石”,也叫“列石”或“接脚石”,在平地较浅的河滩内也可见到。
跨沟小桥多临时架木而成:两三步宽的沟谷,若过去需绕行几里路,人们就用一根粗檩条横担在沟谷上当桥,称为“独木桥”;平地的河沟,用三四根檩条并排搁沟两沿,木上铺秸草,草土蒙红土,即成便桥,称为“垫木桥”;两山相距很近,人们在深沟边两山上钉铁桩,拉起一道钢丝绳,木板固定绳上,造成便桥,渡桥时板晃荡,因此叫做“过游板”;山道上过窄或根本无法行人之处,人们则在山岩峭壁上支架木桩,上铺木板,俗称“栈道”。
河南民间所建桥梁,最为常见的是爬河桥,桥面较低,伏地而设。人们在不能行人、通车的溪流、沟壑之上,预先垒制墩架,上置木板或石板,上置木板者为“木板桥”,上置石板石条者为“石板桥”。另外一种较为常见的桥梁是拱桥,形如拱状,砖石砌成,砖砌者为“砖拱桥”,石砌者为“石拱桥”;因桥孔多少差别,可分为单拱桥和多拱桥两种。1950年前,钢筋水泥结构的桥梁较为罕见,人们习惯上以“洋桥”相称;1950年后,现代化桥梁建设的发展,对沟通城乡交通和促进文化经济发展起着重要作用。
翻水桥又称“漫水桥”,是用石头砌成的季节性固定平桥,桥面很低,桥下有洞。旱季水可通过桥洞流过,人可在桥面上行走;雨季水从桥面翻过,水退后桥面复又露出,仍可行人。
在小流量河流、水渠与公路交叉处,人们多采用砖石、混凝土或水泥管子修筑涵洞或渡槽。因其制作简便、投资不大,所以在铁路与公路交叉处也被普遍使用,造型近于立交桥。
数千年来,河南人代代跋山涉水行路难,民间普遍流行着“在家千日好,出门一时难”“修桥补路当时的功”等俗语。为了使出门在外之人行路方便,更为了造福子孙后代,人们自觉养成了修桥补路的良好习惯,对于修桥补路之事视为义举,谁在这方面做了好事,就被誉为“积德行善”,必有好报。
民国时期,政府修建管理的官路仅占少数,绝大多数大路便道、山道台阶、小桥踏石,全赖群众自动修筑。人们对于一个村庄风气好坏的评价,常以此为标准:有些村民为了积“阴德”,见到大路有坏的地方,自备工具去修补,雨后垫沙,雪后铲雪,炎热天气烧“善茶”,供行人饮用,却不向行人要钱;有些道路为社会贤达及乐善好施者捐资雇人修筑与维护。修桥补路所需费用,有的由富户捐献钱粮筹措,有的由附近庙宇在庙产中拨付,有的村庄将公田官地由无地、少地户承种,并让其承担村间道路的维修任务。
建国后,随着文化经济的发展,民间对修桥补路更为重视。50年代,乡间的联村公路开始整修;60年代,基本上实现了“田、林、路网化”;80年代以后,个别经济富裕的村民,为办好乡村交通事业捐钱献力,利民善举为人称道。
供旅客途中食宿的店铺,河南人习惯称为饭铺和旅舍。饭铺为饮食店铺,大部分设于县城和集镇的繁华街道、交通站点和娱乐场所。小饭铺一般备有桌凳,可容纳10数人,店名牌号挂在门外,讲究的店铺还将名店牌号镶于门楣之上,一般以姓氏加上经营内容为店名牌号,如“赵记胡辣汤”“孙记浆面条”“刘记卤肉铺”等。回民饭铺习用回、汉文字书写“清真”二字或画个“壶”为招牌,“壶”字饭铺招牌多用布帛或木板制成。饭铺的招待员,俗称“跑堂”:当顾客入店时,满面堆笑表示欢迎,十分殷勤;客接到店后,首先擦桌净椅让坐,然后介绍本店经营内容,顾客选定饭菜后,便向厨师一一通报;当饭菜做好后,手托饭盘,递到顾客桌前,同时还要以“再要些什么”相问;当顾客进完餐离开饭店时,也要以“慢走”“请再来”等语相送。
旅舍是供行人留宿的店铺。官路沿途村落均设旅舍,店主多为当地住户,对商贾行人公平客气,不敢行窃行骗。旅舍中以车马店居多:凡是旱路经过的大村庄,在60年代前,均设有车马店,专供赶脚赶车人留宿起伙、喂牲口,顾客多自带干粮、被褥,因此车马店也称“干店”或“起伙店”。70年代后,因运输以汽车为主,车马店已逐渐减少。往昔河南人每遇外出,家人总要嘱咐再三:“早投宿晚上路,不住孤店不住古庙,行路结伴,对人切莫讲真话”等。荒乱年代,往往有成群结伙、抢劫行人财物的土匪,在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旷野,河滩、深沟、古庙、桥涵,常有土匪出没。土匪遇外地人,多截取财物并不一定害命;但截住本地熟人,怕走露风声报复,往往先伤害人,后截取财物。土匪出没多于早上、中午、傍晚地里干活人少之时,因此,行人多于此时在村中店铺歇息,待附近人们在地里干活时才肯结伙行走。
明清时期,河南各县多有十里铺、二十里铺、三十里铺等村名,得名由来是,从县城起古道沿途村庄每隔10里,以里程命名,这既是商贾行人落脚休息地点,也是里程标志。民国时期,主干道路经过的主要村庄、路段常设有里程标志:从县城起,到县境边界上,人们将里数刻于一平整的石头上,置放路边,或刻于路边的山石上,以便行旅。村间道路,不论长短,多无明显标志,人们可以随意在路边村中停歇,因行人多为当地人,一日即可往返回家,无店铺。1949年以来,道路标牌由公路管理单位统一设置,标明地名、叉道口、方向、终点里程等,每公里均埋设里程桩,写上里程。
河南民间在1949年以前,运转货物、往来通讯,多靠人力和畜力,运输工具多为木制。由于河南地形复杂、道路崎岖、交通不便、工具落后,人力搬运十分普遍。
河南人从十几岁的孩子起,就开始学习担挑,日常劳动或肩担,或背扛,或手提,或推车,格外劳累。农村担水运土习惯用扁担,扁担可分勾担、称锤担、上翘扁担等几种:一般扁担长7尺,以桑木为好,两端钻小孔,安木橛,担物时因货物不同分别用绳子、筐、篓等系装物品,扁担系物,两端基本平衡,换肩时,自动调整重心,保持两端平衡。勾担长4尺许,两端系担勾,勾长因人的个子高矮而定,便于过门、转弯、换肩,适用于近距离往返担运。称锤担适用于在山中担物行走,扁担两端一重一轻,重的在脊梁上,轻的在面前,像称锤吊着;同时手拿杵棍,行走时用杵棍撬肩把重力分散在双肩上,休息时用杵棍顶扁担重心,使人歇肩。上翘扁担为弹性大的桑木制成,利用扁担的弹性调节担子对人体的压力,便于行走,串乡小贩多用这种扁担。
山区担荆条、树梢等物,则不拿扁担,捆好后,砍一根木棍,俗称“骨碌锥儿”,两端削尖,插入捆中担运。河南人外出习惯带条棍,无论轻物重载,用木棍挑起物品,放入肩上,物品紧贴脊梁,前面以手压木棍,近似于称锤担;下坡上山、蹚水过沟、林木间行走都比较方便,路不好走时可改用手提物品,拄棍而行。
散碎物品或定形硬物,可直接搭在肩上背扛,随行搬运,简单方便:将东西直接放在肩上用肩膀承担称“扛”,将东西搭在背上驮起来称“背”。一般可随行携带的较轻物品,男人习惯手提,妇女习惯胳膊挎:近距离提箩头装土、提桶打水,适合于男人随手提带搬运;妇女赶会上集走亲戚,习惯将篮子或包袱挎在胳膊弯上,左右胳膊轮换,随行走搬运。
二人或多人抬运的物品,多用麻绳、铁索系物插入杠子,数人共同抬起行走,因为劳动强度大,往往为近距离搬运。
50年代以前,河南民间常用独轮木车推运重物,人力拉车的极为少见。推小车时,肩搭攀带,双手握把,撅起屁股,利用屁股的扭动来保持行车的平稳,俗话说:“推小车不用学,只要屁股扭得活。”拉车比推车前进了一步,50年代以后,出门拉架子车十分普遍:在平地及浅丘陵区,车装千斤东西一人便可拉走;丘陵区,人力拉车困难,拉重车时前面常挂一牲口拉稍。
畜力搬运,靠人牵赶,一是驮运,二是车运,虽不及人力搬运简便,但效率高。山区道路崎岖,无法行车,多用牲口驮物,驮运工具有鞍子、驮架、布袋等;搬运时将鞍子备在牲口身上,将货物绑到驮架上,两人将驮架抬到鞍子上,即可引畜或赶畜走路,俗称“驮货”。经常搞驮运的人,都有很高的技术和丰富的经验,他们喜用二骡(公骡),因二骡力大,最多的可驮五六百斤重。驮运均来回脚儿,下山时将药材、山货运往山外,交易后将粮食、瓷器运往山里。除山区外,乡间习用毛驴驮粮食,有时也以马、驴骑坐兼驮运少量货物。50年代后,随着通往山里的交通道路开凿扩修,专用于驮货的二骡逐渐减少,驮货也减少了。
丘陵地区人们习用牛车,平原官路沿线习用胶轮大车。人们为牲口备有围脖和拉具,用时把围脖绑至牲口的前肩,将拉套套入围脖上,把牲口夹在套中间,套绳勾住车子,即可起步。50年代前,农村中的主要搬运工具是牛车,俗称“二牛抬杠”,也称“铁脚车”;马车车轮用大木轮,俗称“高轱辘大车”。50年代后,改用橡胶胎车轮,俗称“胶轮车”,有专门车户,从事运输业;结伙营运的毛驴车队,以特制的架子车套上一头小毛驴,装卸方便,轻便快捷。随着机械化的发展、交通运输条件的改善,古老、笨重的运输工具逐步被新式工具取代,牛车绝迹,马车逐渐被淘汰。
民间对车辆驭架十分尊崇,每年春节都要写一张红联贴于车上:手推车、架子车上多写“小车力大”或“车载千斤”,汽马车、拖拉机上多写“一路平安”或“日行千里”。搬运危险、贵重、难运物品时,习在车前或物品上拴一条红布,或插面小红旗以“驱邪”,路上忌说“翻车”“路难走”等不吉利话语。
民国以前,河南境内水运较盛,至民国,水消景淡,船只渐少,但仍然对民间生产生活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商船分季节,运出本地土特产品,运入本地所需的日常生活用品。遇到水位浅、船难行时,雇几个人用绳子拴到船头上,向前拉着走,这叫“拉纤”。水运中,除船而外,另有木筏或竹筏:人们将木料或竹子连成排后,再将排与排扣成十多丈的长排,另用桐木两边加厚,作为浮力,名为“驮木”;每一长排的前后各安一划水木桨,各由一人掌握方向,进行运输,群众习称为“筏”,纯载木料的叫木筏,纯载竹子的叫竹筏。50年代以前,每至雨季,水流充足,为山区竹木运出提供了最佳条件,人们多利用此机会放竹木排。如今山林砍伐严重,河水流量锐减,已不能放排。
较大河流两岸居民的交往,主要冬靠桥,夏靠渡船。每年农历十月初一(立冬前后)架桥停渡,清明节(谷雨节前后)开船拆桥。船家称“船老板”,撑船守于渡口,日出而作,日入而息,专为行人服务。渡口辖区外的行人乘船过河当即出船费,过一次交一次,故有“船家不赊过河钱”之说;辖区内的住户暂不收费,每年分两季船家登门收粮食,一户一次交纳1至2升(约6至12斤),这种做法叫“掠秋丰”。近年来雨量减少,桥涵遍设,通行无阻,摆渡已近绝迹。
乘船忌说闲话,特别是有关“沉”“翻”“烂”一类的词语;不准问“今晚住哪里?”上船后应多坐少立,以保持船身重心低;不准两手卡腰,站在船头。
数千年来,河南旱路上的运转动力,是以畜力为主,人力为辅。赶脚和挑脚是1949年以前民间对运输业的叫法:用牲口驮运或拉运为赶脚,人力担挑运货为挑脚。他们三五人一伙,十数人一帮,活跃在长途运输路上:牲口运输队习称“帮口骡子队”或“赶脚的”,挑伙队习称“挑子手”或“挑脚的”。他们无正式组织,生活在家,以农为主,出脚是搞副业;但他们中也有专门从事搬运的老手,因知名于市,就成了自荐和公认的头头。雇脚者只要向他们说明所需要的脚数,起运日期,讲好价钱,便会一切无误。在水道上的木船船工、纤夫中也是由一位懂水性有经验的人担任“艄公”(舵手)的。
乡商也是承担互通有无重任的重要动力。他们虽多为小本生意,但肩挑手提,走村串乡,既可现金交易,又可以物换物,经营灵活,深受农民欢迎。
1950年以后,运输业已成为专门行业,组织形式多样,单干的、合伙的、集体的均有。集体组织称“搬运站”,统揽城内货物运转、车辆装卸,先是以人力畜力搬运居多,后来以机械搬运为主,人畜搬运为辅。目前,使用机械运输已成主流。
农业合作化时期,乡商甚少;80年代以来,乡商逐渐增多,他们利用自行车、摩托车,前骑人后带货,复合式运输,既轻快又方便。
河南地处中原,自然条件优越,宜农宜林。百姓以种植为本,以勤劳为荣,“故土难移”的观念颇深,自古有“河南人恋家”之说。
河南人安土守旧,重农轻商,认为“七十二行,庄稼利长”“经商担风险,做乞靠门边(含乞讨之意)”,宁愿在家受苦,也不出外谋生,不到万不得已,轻易不出远门。俗话说:“在家千日好,出门时时难”“好出门不如赖在家”。出门人对去做什么,十分清楚:行路跑远为的是,一办重要事情,出公差,或购买本地短缺的生产生活用品;二经商或跑小生意;三求师学艺和上学;四走亲戚串好友,探望亲友或病人;五上集赶会。
旧时,河南人出门办事,首先要“择吉”上路,图个吉利。俗有“日逢三六九,不问出门走”“初五、十四、二十三,太上老君不出安”“七不出门,八不回家”之说,可见三、六、九乃是吉日,忌讳逢七逢八和月忌日(初五、十四、二十三)出行。传说此习来自宫廷:旧王朝时期,定每月的三、六、九日为朝王日,文武百官上殿参王,君臣相会,乃为一喜,后来民间便沿用这些吉日出门和回家,以期“出门见喜,万事如意”,避凶逢吉。
有时男人出门,妇女还焚香,求路神保佑平安无灾。身体久病虚弱的人,多不外出,说“虚易招灾”;如需外出,要身上带点朱砂,或装点桃树枝,女人头上还裹上红方布,以“镇惊除邪”。天黑以后,婴儿不准出门上路,认为上路会招至鬼魂,使婴儿遭灾。妇女、儿童行旅,必须“红日高照,路有行人”,方可登程。80年代以来,交通发达,千里之内,当日可达,旧的禁忌,多已破除。
每遇外出远行,家中亲友都来看望,叮嘱一路谨慎小心,早去早回;家中老人要嘱托新办事项,特别强调“儿行千里母担忧”话语;行旅之人要向亲戚邻里辞行,请求帮助照顾家中老小,或携带礼品前往亲邻家辞行,或于临行前自备酒席,与亲友共餐话别。
家长外出常对家人作各种嘱咐,临行时由家人送至门外;晚辈外出,家长常叮咛其“出门在外,谨慎行事”,与家人一起送至门外。河南人送行,常待外出之人超出了自己视线后才回家。
“路途分远近,起程听鸡鸣。”民间信奉“鸡为司晨之神”“雄鸡唱,神鬼藏”,是行旅起程的最佳时刻,鸡叫分头、二、三遍,按路途远近而择之。70年代以后,随着交通事业的发展,人们不再听鸡叫,而以手表时钟为准。
平时人们进城赶集,走亲访友,或闲月拉脚挑运,一日路程,因不愿在外住宿,一般多在黎明动身出门,“赶早不赶晚”,以图当日去当日回。
外出人如当天返回或指日可回的,家里人均预备好饭菜迎接;逾时未归者,家长要要在门外张望等候;天黑尚未回来者,家里人则要顺路往前走一段去接迎。回家迟了,进门要先见家长大人,并问候安好,以免惦记。
外出远行时要带足行李盘缠。民谚说:“出门在外,干粮多带”“饱拿干粮,热拿衣裳”。除备好钱财外,为防到外地“水土不服”,还要带点“家乡土”。赶车出门的,还须备足草料,或有计划地住车马店。
民国时期,河南境内多为土路,“雨阻晴通”,交通不便,行路艰难。百姓外出多为步行,几乎没有乘车坐轿或骑牲口的。
青年人喜欢抄近路,翻山越岭,蹚水过涧;老年人或担挑卖东西的乡商习惯绕道走大路。俗话有“能绕十里远,不冒一步险”。
人们为了旅途安全,出门习惯上拿根棍:蹚河过沟,翻山越岭,拄棍方便,也可以在进村遇恶狗或夜间行路作防卫。
山区河流遇雨暴涨起山洪,来势猛,水流急。夏季沿河沟行走,要观察上游远方天气,以防山洪。如遇雨天涨水,不会蹚水或不愿蹚水的人,可依靠“背河的”人背着过渡。俗话说:“紧过列石慢过水”“紧过列石慢过桥”。过列石为一脚一石,心无二用,若胆怯害怕,举步不前,左右摇晃,往往失脚落水;蹚水要慢,而且步子要小,脚不宜抬高,始终保持用两条腿平均支撑上体,增强对水冲击的抵抗力,踩稳一脚,再迈一步,稍为失误,即有落水危险。过独木桥或垫木桥,若慌张跑动,容易发生共振,挫动横木发生意外,因此过桥要沉着行走。
山中行路遇到窄沟,人们习用一根勾杵,勾到对面的树干上,随杆跃过去。翻山越岭要讲究技巧,俗话说:“上山容易下山难”,下山时要把重心放到脚尖,要富有弹性,否则会将脚蹲伤。
河南人习惯上一入腊月便不走夜路。腊月人们都忙于准备过年,在外经商做工的人往往把一年的收入带回家,俗话有“有钱没钱,回家过年”;强盗也乘腊月行盗截路,若遇天黑赶不到家,行人便到就近亲友家借宿,若必须走夜路的,则事前相约,有接有送。
骑驴是平地行旅的一种普遍习俗。50年代前,闺女回娘家,媳妇回婆家,或带上子女回娘家,妻子骑在驴上,丈夫肩背“钱搭”,跟在驴后。毛驴性情温柔,骑用舒适,一般农户都有喂养,俗话说:“耕牛战马磨碾驴”,毛驴平时可供拉磨拽碾,走亲戚时翻沟过岭骑用也比较方便,赶集骑驴也较常见。
平民百姓多不骑马,只有治病请大夫时才用马接送;富户或乡绅等头面人物多骑马。50年代结婚盛行骑马,男家事先定下,到用时养马户自己牵马去,回来时主家封钱,给马头上戴红布条,俗称“头挂红”,可给男孩子缠圈圈儿戴。
50年代前,政府官员及商贾富人多骑马坐轿:有钱财的户用轿车或高脚马车,有时由两人架两根用木杆或竹杆子制成的“兜子”抬着走,有时坐带弓子的小土车或独轮小车(又叫小红车),推车抬轿的多为穷人,与乘车坐轿的达官贵人时常有矛盾,遇坎坷泥泞路段乘客也不下车,民间有“人驮人走”的俗语。较大的农户才用自家牛车或太平车,在车上铺席放被子,举家大小坐车上,由男人赶车。城里只有个别人骑自行车。
50年代初,老弱妇幼出门行路,习坐一木轮车,由壮汉推着走;60年代,老弱妇幼多坐架子车或胶轮手推车。自行车除一般机关干部有骑乘外,在农村还为数不多;到70年代末期,在农村,自行车几乎家家都有,甚至一家有数辆者,外出行旅,基本上代替了步行。人们走远路多坐汽车。80年代以来,公共汽车数量猛增,并增加了运输路线和车次,公路上各种车辆往来如织,格外便利,乘坐火车、飞机的也较普遍。
客人到家,多问路上冷热、风尘、跋涉疲劳等,将客人请到堂屋就坐,拂尘、盥洗后,端茶递烟,陪客人相坐,殷勤招待,不能疏忽。民间常说“能叫挤破门,不叫蜘蛛网了门”。
河南人在日常生活上虽尚俭约,但遇来客,都要在不同基础上,设法改善一下生活,以示热情,虽贫寒之家,也要设法到邻居家借点好面给客人食用最好的食物,俗话说:“客来变饭,客走节俭”。
河南人从古至今以“礼让为先,和气为贵”,招待客人,有关桌椅陈设,让客入座和动菜喝酒,都有一套礼序。
客人告辞,主人多热情挽留道:“急什么,天早着哩!”“不要急,再玩会儿!”“歇下吧,晚上有地方。”“轻易不来,再住些日子吧!”“多住两天。”客人常说:“客走主人安。”“有空再来!”
客人辞别返回时,忌讳空手而归,主人一般都要“回礼”,主人让客人捎回若干礼品,以示厚道亲善。
送客至门外,客人必说:“请留步!”“你们都在!”“别送了,别送了!”有强送到巷口或村口的,客人则强拦说:“回去吧!”“反正替不了我走。”最后相互邀请:“有空再来啊!”“得闲请到我家去!”“慢点走!”“再见!”在分手地点,主人要稍加等候,目送一段,待客人回头打最后一次招呼,然后再回家。客人与主人分手后,稍走几步,回头向主人作最后的招手告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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