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寿文化发展至明代,再一次发生变革。明中晚期新兴出现的祝寿文化与流传离不开当时的社会背景,明中期经济的商品化给社会带来了一定的变动,给人们带来了新的思想与观念。第一节将大致回顾明代以前唐至元这段时期的祝寿文化如何,作为前史铺垫。明中晚期祝寿庶民化的社会现象和新兴的祝寿观念是什么,为本章探究的重要内容。
第一节 唐至元的祝寿文化
唐至元这段时期,祝寿更集中于皇帝、士大夫等上层士人,民间庶民大肆庆寿的情况并不常见,也就是说祝寿这件事在此时是带有阶级性的。庆寿更多出现在皇帝及有身份地位的高官这一群体中。这一时期,祝寿有一个流动传播的过程,明代士人归有光曾说“迨后世寿节庆贺,始于朝廷,而及于公卿。”渐渐地,受皇帝过寿的影响,一些大官开始注重自己生辰,进而举办祝寿活动。在此过程中祝寿风气自上至下在社会上流传开来,同时也衍生出许多祝寿文化内涵。
唐朝皇帝祝寿的始作俑者是唐玄宗。唐玄宗下令设立诞节,每遇千秋节时,群臣百官需在御楼前进行繁琐的庆祝仪式。仪式中除再三跪拜之外,还需向皇帝献酒,并且“每年八月五日为千秋节,天下诣州,咸令宴乐,休三日,仍编为令。”除千秋节有此盛况之外,唐朝其他皇帝过诞节时也依旧隆重,根据史料其庆祝活动不仅限于向皇帝“献酒”祝贺,时常伴有乐曲、舞蹈,场面可称之为盛大。皇帝的生日动用全国的人力、财力,这无疑会促进一些高官、上层人士庆寿的意识。有些高官往往有意无意地效仿皇帝过寿,如李林甫过寿时常常请僧人到家中设斋念佛,等活动结束后僧人就会有赏赐,有的人为了报仇多极口称赞李林甫的功德。大官祝寿无疑会受到皇帝的影响,也希望听到歌功颂德的言辞。
唐代民间的庆寿文化大致形成于唐朝中期。根据史料记载,唐代民间祝寿最为流传的活动是举办寿宴,通常为庶民亲朋间的聚会,有时伴有观杂戏的活动。但寿宴并没有形成固定的形式。唐代笔记小说《酉阳杂俎》中记载了当时过寿的场面,如前集卷之十二有一段这样的描写:“某日夜来生日,岂可寂寞乎?皓与往还,竟求珍货,合钱数十万,会饮其家。”
由此可知,唐代庶民过寿时流行宴请宾客,会饮其家,其中酒成为生日宴会场合中不可缺少的物质。祝寿为表庆贺除宴饮宾客外,还在宴会上观看杂戏。民间庆寿与帝王将相的诞节庆祝有些不同,皇帝诞节的设立具有浓厚的君权神授色彩,群臣进献与盛大的庆祝活动都呈现出普天同庆的韵味。然而民间的祝寿文化所体现的感情更为单纯、质朴,庆祝方式更为丰富。宋朝的祝寿文化承袭了唐制,从而进入了祝寿文化的发展时期。至宋代,做寿之风已广泛流行,并且出现了大量的寿词、寿诗以及寿图等象征祝寿的文化符号。
元代的社会依然注重做寿,并参半着很多少数民族的元素在祝寿活动中,元时期的祝寿习俗而是具有中原、草原文化的双重风格,民间祝寿礼俗在大体保留自己传统风俗的前提下,也吸收了其他民族与前代的一些礼俗,元代祝寿习俗的因袭与变化,是新的大一统形式的产物。
在元朝的祝寿习俗中,佛教思想依然对人们有很大的影响,祝寿活动中常出现上香、祭祀等活动,四月八日为浴佛节,各地的佛寺都会举行浴佛斋会。
元朝统治者敬天、畏天,有一个重要的节日即天寿节。天寿节又称圣节、圣节本命日等,为皇帝的诞辰之日,从忽必烈开始,各地都要在皇帝诞辰时举行盛大庆典,天圣节的主要活动是为皇帝祝寿,其庆寿的场面也是非常隆重:
圣节拈香,前期一月,内外文武百官躬诣寺观,启建祝延圣寿万安道场,至期满散,其日质明,朝臣诣阙称贺,外路官员,则率僚属、儒生、阜老、僧道、军公人等,结彩香案,呈舞百戏,夹道祗迎,就寺观望阙致香,案下设官属褥位,叙班立,先再拜,班首前跪上香,舞蹈叩头,三呼万岁,公吏人等高声呼就拜,兴再拜,礼毕,卷班就公厅设宴而退。
在天寿节来临前一个月,内外文武官员各司其职,宫内亦准备过节用的服装用品等,班首则率僚属、儒生、阜老等群体前来称贺,首先班首带领这些人叙班立定,齐跪拜一次,班首前跪上香祝赞后复位,带领众人再拜“三呼万岁”,公吏人相互高呼,后再拜则礼毕,结束礼节仪式再设宴而退。皇帝在生辰当天所穿着的服饰则与平时不同,宫内要为皇帝准备镶有珍珠或宝石的衣服,有史料记载元朝皇帝过生日前“官家明日庆生辰,准备龙衣熨帖新。奉御进呈先取旨,随珠错落间奇珍”这是圣节前天所做的准备,天寿节当天,朝臣诣阙称贺,各地官员汇聚一起举行庆祝活动,自元世祖以来,凡遇天寿圣节,天下郡县立山棚,百戏迎引,大开宴贺。从元代的户籍制度可知,祝寿的宴会上有专门的乐户来表演戏曲。在祝寿的宴会上,马奶酒和葡萄酒是宫廷宴会上的主要用酒,有史料记载说“诸王驸马咸称寿,满酌葡萄饮玉钟,”朝廷举行这种大宴会,都会以羊肉为主。皇帝庆寿大开宴席的活动一直持续到元顺帝(1333-1370)时期,到元顺帝诞日时有史料记载“至庚申帝当诞日,禁天下屠宰,不宴贺,虑其多杀以烦民也,”但这并不能从根本上杜绝屠宰一事。
以上是天寿节皇帝祝寿的活动,元代的民间祝寿一般是为老人举办庆贺活动,只有年纪大的老年人才能在诞辰之日举办典礼仪式,到了六十、七十、八十这样的岁数才能称之为寿,活到七十、八十岁已算高龄,值得庆贺。在元朝六十岁为做寿的最低年龄,如元朝词人张之翰(1243—1296)在《西岩集》中说“古之寿以百岁为上,八十为中,六十为下。自俗浇政圯,人寿日促,七十已稀,况八十百岁者乎?”只要有给老人祝寿的人家,老人的儿女们从年底就会开始准备设宴,从这时就陆续有来祝寿的客人,生日宴会上亲属、相知等人依次而坐为老人上寿,同饮寿酒以为乐:
父年登八十,君凿池筑室其上,日奉老人,从宾客奉酒称寿为乐,以适其意。君硕貌美髯,倜傥重然诺,急义轻财,而事亲能养,里人嘉之,为扁其堂曰寿庆。
有时为老人祝寿的宴会有时可持续半天之久,如“十五日晴大人寿日午闲家宴至晚乃散,”可见祝寿的排场也是很大的,在元朝老人年龄越大祝寿的场面愈隆重“母年九十时,子孙列拜称寿,高年同宴会者内外百余人,巷里夸诩为盛事。”这不仅是为母亲过寿,更带有宣扬孝道的意味,为母亲举办盛大的祝寿仪式,前来祝寿的人有百余人,皆可传为美事。
这时,参加生日宴会的人也要带着生日礼物,人们所带的礼物一般是去“都羊市里”买一个“羊腔子”,蒙古人喜吃羊肉,所以在祝寿时喝酒吃肉为普遍的庆祝活动。如因路途遥远不能前往则有“寄拜”之礼:
尝见北方官长称朋友亲戚寿日,或远不能亲往,则先寄使者,或托亲友转寄,必拜而授手帕一方,或纻丝一端,使及亲友亦拜而受之。到其所,则代某人拜献寿者。此礼亦好,南方反不及也。本朝凡遇生辰及岁旦、冬至朝,咸以手帕奉贺,更相交易,云一丝当一岁,祝其长年也。蒙古之地,则以皮条相贺,然大者遇小者,则不回易。回易之礼,出于平交也。
这种礼俗自北方亦影响到南方,在托人“寄拜”之前,托付人先要面向寄拜对象的方向进行敬拜,所送礼物云一丝当一岁,祝愿其延年益寿。《诗经疏义》中还记载了有关宋末元初时期南方庶民是如何过寿的情景:
十月获稻叶…为此春酒,以介眉寿。介眉寿者,颂祷之词也。毛传:眉寿,毫眉也。孔疏:眉寿者,年老有毫眉秀出…凡子弟举酒于长必祝,宾主劝寿必祝。
这段史料反映了元初江南社会的祝寿风俗,阐述了元代江南庶民百姓如何祝寿的问题。“介眉寿者”为颂祷的话语,每逢百姓庆贺生辰,晚辈向长辈献酒、宾客向主人献酒,寓意上寿。
《论语》说“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一般黎庶百姓尚且需要谨记自己父母的生年,作为“民之父母”帝王的生日,则是无论如何也不会被忘记的。在中国,自唐玄宗起,皇帝的生辰开始形成了固定的节日,发展至明朝,皇帝的生辰统称为“万寿节”或“圣寿节”。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本出身贫苦农家,提倡节俭、敦厚的教化之风。对于自己的诞辰即少了前朝的铺张浪费。据《明实录》记载:
壬戌,圣寿节。前一日,中书右丞相汪广洋率百官请行庆贺礼,上曰:朕已令罢此礼,卿等其体朕怀,勿贺。时高丽国王王颛遣同知密直司事成揆进表称贺,并遣版图判书林完贺皇太子千秋节,贡金银龙盏、龟贝、玳瑁之属。诏中书谕其王,继今圣寿节、千秋节俱免庆贺礼。自是每岁圣节之日,斋居素食,不受朝贺。
明太祖朱元璋在自己生日时,想到皇考皇妣早逝,每每不胜悲悼,不愿接受天下朝贺,自此,遇有生日,朱元璋只是“斋居素食,不受朝贺”、“静居终日”而已,届时高丽国王进献金银龙盏、龟贝、玳瑁之物,朱元璋则下令日后俱免庆贺礼。洪武十三年(1380)韩国公李善长累次上表请贺太祖生日,朱元璋才勉强答应受朝贺、宴群臣,允许在外诸司自五品以上者听其表贺,但却明确规定“不受献,不赋诗,不赐酺,不斋醮。”
在《明实录》中有对万寿圣节仪式的各种零散记载,或皇帝御殿受贺赐宴,或免宴则赐百官节钱钞,如天顺八年十一月皇帝过万寿圣节时“礼部奏:冬至节例赐百官宴,请命光禄寺治具。上命给节钱钞免宴。祖宗以来,凡遇圣节、正旦、冬至,皆赐群臣宴。官卑禄薄者,给以钞免宴,谓之节钱,俾均惠其家属。自正统以来,内臣用事者畏侍宴久立,遂罢宴,皆给以钞,因而成例。”可以看出,明代前期皇帝祝寿要宴请群臣,自正统以来罢宴而赐百官节钱钞,后成定制。自此以后,据《明实录》中记载,逢皇帝生辰或皇帝不御殿前而百官于午门前行礼,遣官祭先皇陵寝、东岳庙、真武庙、城隍庙等,皇帝于皇太后宫行上寿礼,于奉先殿行祭告礼等。
明代社会依然注重做寿,明承接宋元以来的祝寿风气,在发展与选择性继承的基础上有过之而不及,可以说祝寿文化至明代又更进一步发展,至此人们已高度重视祝寿这件事,成为史上最讲究祝寿的时期。特别是明中叶市场经济繁荣从而带来的奢靡奢侈风气,这种奢侈观念对人们过寿以及祝寿活动的展开都带来很大的影响。在这种社会背景下,明人的祝寿观念又较前代有所不同,祝寿更加庶民化,前面所提及的孝道、宗教性行为延寿在此时已不再是过寿的重点,渐渐地更加接近现代“过生日”的概念,更多体现的是“今朝有酒今朝醉”的思想观念。
此时,较前代不同的是这一时期做寿的年龄开始下降,尤其是江南地区出现了四五十岁就可称寿的情况,方鹏(江苏昆山人,1470-?)在文集中记载到:“吴俗重称寿之礼,自五十、六十以至百岁,每遇成数必举之,四十则罕矣。”可见,四十岁就过寿的情况在古代很是少见,是明中晚期新出现的社会现象。以往自六十岁到百岁必会庆寿,而从没有四十岁就称寿的情况。同为昆山地区的归有光在《震川先生集》中也反映了这一现象:
吾昆山之俗,尤以生辰为重。自五十以往始为寿,每岁之生辰而行事。其于及旬也,则以为大事。亲朋相戒毕致庆贺,玉帛交错,献酬燕会之盛,若其礼然者,不能者以为耻。富贵之家往往倾四方之,人又有文字以称道其盛。考之前记,载吴中风俗未尝及此,不知始于何时。长老云:行之数百年,盖至于今而益侈矣。
由此可知,昆山地区此时做寿之风渐盛,五十岁即可称寿,且在祝寿之时亲朋好友都前来庆贺,并要带有礼品不然会被认为是件丢人的事,富贵之家更不得说祝寿场面极为盛大,归有光说昆山之俗尤以生辰为重要,但不知何时起祝寿变得如此奢侈。此时能否奢侈地举办庆寿活动成为人们关注的重点,变为奢侈性的讨论。
祝寿变得奢侈与此时社会风尚的变化有特定的关联。明初朱元璋提倡节俭、教化之风,社会风尚较为淳朴。明中后期,在商品经济的笼罩下特别是江南地区,市镇经济的发达使社会风尚由俭入奢,人们追求利益和金钱、追求“面子”,越来越重视现实的物质利益。《震泽县志》记载:
在明初风尚诚朴,非世家不架高堂,衣饰器皿不敢奢侈。若小民咸以茅为屋,裾布荆叉而已。即中产之家,前房必土墙茅盖,后房使用砖瓦,恐官府见之以为殷富也。其嫁娶禁以银为饰,外衣亦止用绢。至嘉靖中,庶人之妻多用命服,富民之室亦缀兽头,循分者叹其不能顿革。万历以后,迄于天(启)、崇(祯),民贫士富,其奢侈乃日甚一日焉。
至嘉靖中叶,社会的崇奢程度与明初不可同日而语,明初风尚淳朴,家家户户不敢奢侈,怕被以为是殷富之家。据《常熟县志》记载:“迨天顺、成化之际,民称富庶,颇以矜侈相高尚……嫁娶丧葬,任情而逾礼者有之矣。”从而可知,自天顺、成化时开始,社会逐渐崇尚奢侈,这种奢侈之风渗透到明中晚期时人们生活的各个方面,其中庆寿活动也包括在其中。
明中后期江南市镇经济的发展带来社会上奢侈、奢靡的风气盛行,人们的生活水平逐渐变得好起来,由此江南地区大家的寿命变长,祝寿也不再被寄予延长寿命、孝道使然、尊老敬老之意,而祝寿变成了奢侈性的讨论,此时不能奢侈、大兴操办生日则为一件丢人的事了。
同为江南地区的松江府也有类似的现象出现,如钱福(1461-1504)在为松江府知府何邦治写寿序时,在《寿何大夫四十说》中批判到:
泾川何大夫邦治,治吾郡者四越月,为其生四十初度辰,是为弘治己未冬十月二十日也。某持酒肴往寿之。或难之曰:古者年五十曰耆,故五十为下。寿之称自五十始。何大夫四十而子寿之,不已早乎?
自古者五十岁为称寿的最低年龄,即五十可称寿。他对于何邦治四十岁子女就为其过寿表示“不已早乎”?其实,除了经济较为发达的昆山、松江府地区开始流行四、五十过寿,江西差不多在同时也开始盛行四十岁就过生日,与归有光大约为同一时期的罗洪先(江西吉水人,1504-1564)在《谢却姻友祝年》中这样说:
今世风俗,凡男妇稍有可资,逢四五十谓之“满十”,则多援显贵礼际以侈大之。为之交游亲友者,亦皆曰:某将满十,不可无仪也。则又醵金以为之寿。至乞言于名家,与名家之以言相假者,又必过为文饰以传之,而其名益张。凡此皆数十年以来所甚重,数十年以前无有是也。
他说此时男女稍有些名气或声望,四、五十岁就可称之为“满十”,人们非常重视“逢十”做寿这件事,继而不能不举办仪式,这也可以看出其实满“十”比实际的寿命更为重要,而这种仪式多以奢侈为主要特点。他表示这种现象数十年以前不曾出现,发展至此时已在社会上尤为普遍和常见。根据上述史料的记载我们可以说祝寿发展至明中后期,祝寿的年龄下降,开始流行四、五十岁就做寿的社会风气,这是祝寿习俗发展至此时出现的一个新的特点与变化。而这种做寿风气并不是盛行一时,而是一直延续到了明末清初。有史料记载,陈仁锡(江苏苏州人,1581-1636)的文集中有《刘士翁年丈五十寿序》、陈子龙(1608-1647)在《杨龙友四十寿序》中也有类似的这种例子:
秋八月,为杨子四十悬弧之辰,其门人徐子辈请予言为寿。予谓四十于例未应寿,而述其梗概,以解天下庸人之论,并为杨子望也。
在明代很多文集中都有体现这一时期做寿的年龄降到四十岁,祝寿年龄下降的变化是明中叶开始出现的一种新变化。明代以前的社会更多是士大夫、高官做寿,发展至明中晚期祝寿的阶层开始下调,突破阶层的限制,祝寿逐渐庶民化。一些平民百姓、甚至一些有威望、家境富庶的士大夫三十、四十岁就开始祝寿,这是以往不曾有的社会现象。然而这种现象的出现必然与社会风气的转变有很大关系,当人们的生活水平提高、医疗条件变好,短命已不再是人们恐惧的事情。所以祝寿这件事在人们心中已不再与祈寿相挂钩,明中晚期人们庆寿只是想单纯地庆贺自己的诞辰,再无其他祈寿、宗教性的意义所在。
明中后期,社会上对于祝寿这件事情,人们有了新的看法和观念。明代以前祝寿与人的寿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那时人们的想法是希望通过庆寿上的仪式活动来争取寿命,寄予活下去的希冀之情。明中叶后人们对于祝寿、庆生辰的看法较前代又再一次发生了改变。明朝中后期,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开始追求经济上的需求,一些通俗易懂的书籍深受民众喜爱与接受,袁黄的《了凡四训》也就是他的功过格,这种通俗日用类书的流传,刊行后很快被以士大夫阶层为中心向乡绅阶层以及广大民众所接受。
《了凡四训》是明代影响很大的一部劝善书,该书的《立命篇》阐述了“命由我作,福自己求”的中心思想,靠行善积德、修行福报来改变自己的命运,延长自己的寿命。《了凡四训》是袁黄被罢官之后,六十八岁时的作品,其实算命先生给他预言的是命中无子,并且只能活到五十多岁:
孔公算予五十三岁有厄。予未尝祈寿,是岁竟无恙,今六十九岁矣。《书》曰:‘天难谌,命靡常’。又云:‘惟命不于常’。皆非诳语,吾于是而知:凡称福祸自己求之者,乃圣贤之言;若谓福祸惟天所命,则世俗之论矣。
由上述袁了凡的话语我们知道,孔先生给他算命说五十三时会有厄运灾难出现,但他不曾祈天求寿,时至今日已活到六十九岁了。他说到天定命数的言论是不可相信的,是狂妄之言,凡是说福祸、寿命是自己求得的,才是圣人之言。我们可以说,此时袁黄从宿命论的束缚中解脱出来,坚信命运与寿命是靠自己通过行善、积德所求得的。回顾袁黄被孔先生算命到他去世的这几年,也就是万历十四年至万历二十九年(1586-1601)袁黄所做善事:
适幻余禅师自五台山来,余以孟告知,且问此事宜信否。师曰:‘善心真切,即一行可当万善。况合县减粮,万民受福乎。’吾即捐捧银,请其就五台山斋僧一万而回向之。
袁了凡听了幻余禅师的话,将自己所得薪俸全部捐给了五台山,并斋僧一万,施舍救济穷困者,他认为行善事就是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那么他因做了好事而得到好报,孔先生算到袁黄只能活到五十三岁,实际平安、享年到七十四岁,他通过身体力行实践了“命由我作,福自己求”的理论。袁黄用他一生来实践这个理论,这一部分内容也是他功过格思想的集中体现。
凡祈天立命,都要从无思无虑处感格。孟子论立命之学,而曰:‘夭寿不贰’。夫夭与寿,至贰者也。当其不动念时,熟为夭,熟为寿?……人生世间,惟死生为重,夭寿则一切顺逆皆该之矣,至“修身以俟之”,乃积德祈天之事。
内心的平静无妄一直是儒释道所追求的精神境界,袁黄《了凡四训》的“立命观”在儒、释、道的理论来源中得到日趋完善,通过自我的道德实践和清净内心的修行同样也可以与上天感通,多行善事及时不能成仙,也是可以长寿的。这样的寿命观在明代社会上普遍流传与被接受。
江南地区自唐朝以来就“信鬼蛇”、“好淫伺”、流行着泛神崇尚的习俗。然而袁黄提倡的思想是希望通过自己来改变命运、延长寿命。前已述及,明代以前人们对寿命的看法是恐惧、畏怯的,开始从功利的角度来探求短命的秘密,祝寿的观念是希望通过一些宗教性的活动从而达到延年益寿的目的。时至明代,人们对短命同样心生畏惧,但明代社会将争取寿命与祝寿活动分开,出现了将修行、善恶福报、祖先与个人寿命联系在一起的新的祝寿观念。
明中晚期社会上流传好德、做善事能够延长寿命的观念,除袁了凡切身体验外,《了凡四训》与功过格被社会各阶层广为接受后。这种观念有时也会成为文人墨客为某个人写寿序的理由,表达修行与延寿的关系。如正德二年(1507)太守张思南六十岁大寿,逢致仕之时,顾潜为其写寿序,前来表示祝贺的宾客问到“顾何以为侯祝乎?”回答道“言寿者,必原于好德,言德者必征于获寿,侯之往事验矣。”表示张思南的过往事迹验证了好德会长寿的说法。
综上,在唐至元这段时期里,祝寿文化不断衍生出新的内容。在特定的社会背景下,人们对祝寿这件事的看法顺应了社会发展的时代需求,明代以前基本是上层阶级乐于祝寿,逐渐地过渡到庶民阶层。元代六十岁才称寿的界限在明中晚期被打破,明中后期由于经济发展、崇奢风气,庶民价值观发生改变,祝寿变得庶民化,出现四、五十岁就称寿的社会现象并成为奢侈性的讨论。祝寿文化发展至明朝中后期发生了由祈寿到祝寿的观念性转变,明代社会将争取寿命与祝寿活动分开,出现了将修行、善恶福报、祖先与个人寿命联系在一起的新的祝寿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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