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生命文化教育是党和政府赋予殡葬服务机构的重要职责,也是殡葬服务机构自身健康发展的关键所在。由于各方面原因,很多殡葬服务机构开展生命文化教育的形势不容乐观,受诸多难题困扰,工作进展迟缓。本文围绕殡葬服务机构开展生命文化教育存在的问题,从观念、人才、内容、社会认可度等方面梳理难点,对难点产生的原因,从思想认识、人才机制、教育内容、内外环境等方面进行客观分析。在此基础上,作者认为,殡葬服务机构应当站在政治的高度和大力弘扬中华传统文化的视角,提高思想认识、加快人才培养、科学规范内容、创新教育形式,通过针对性地改进措施,改变现状,促进发展,对新时期殡葬事业的跨越发展发挥生命文化教育的突出作用。
关键词:生命文化教育 难点 原因 对策
近年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中华传统文化的生命文化教育作用,先后发文要求利用自身优势开展生命文化教育。2013年,中央两办印发《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明确要求党员干部“带头文明低碳祭扫,传承先进文化”“弘扬慎终追远等优秀传统文化”。2016年,民政部等九部委出台《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要求:“充分依托现有殡葬设施资源,建设一批生命文化教育基地,打造优秀殡葬文化传承平台”。2018年,民政部等十六部委再次联袂出台《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更加清晰地指出了殡葬行业开展生命文化教育的目的和要求是“充分依托殡葬服务纪念设施,建设生命文化教育基地,打造优秀殡葬文化传承平台,弘扬尊重生命、孝老敬亲、厚养薄葬、慎终追远、天人合一等思想文化”。在上述文件精神的指引下,国内一些殡葬服务机构因地制宜,探索实践,涌现出一批各具特色的生命文化教育典型案例。但由于现实与历史、主观与客观等多方面原因,生命文化教育的进展不容乐观,很多殡葬服务机构行动迟缓,有的不知道如何开展,由此造成国家层面的文件精神没有很好地贯彻落实,殡葬服务场所宝贵的生命文化教育资源白白浪费,殡葬服务的质量大打折扣,社会大众“生死两安”的现实困境难以突破。如何解难破题,对症下药,对推动新时期殡葬事业实现跨越发展刻不容缓,意义重大,本文结合工作实践略做梳理探讨,供各级领导和专家学者参考。
一、殡葬服务机构开展生命文化教育的主要难点
(一)观念突破难。殡葬服务机构开展生命文化教育,是党和政府赋予基层殡葬服务机构的神圣职责,是殡葬机构自身健康发展的重要途径,是回报社会,发挥优势,帮助人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生死观的具体行动。但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传统文化经过近现代特殊时期的严重摧残,尽管近年来很多地方一定程度上出现复兴趋势,却在很多方面仍然不尽人意。表现在殡葬领域,就是丧葬服务浅表化,缺少应有的文化内涵。在缺乏优秀传统文化支撑的情况下,很多殡葬服务机构止步于常态化的工作运转,陶醉于以往经验带来的各种满足,对殡葬活动中极为重要的生命文化教育功能认识不足,更谈不上对神圣的生命服务事业如何转型升级。
(二)人才储备难。生命文化教育工作作为服务生命的神圣事业,又具有专业性强、工作难度大、工作标准高等特点,能否顺利开展生命文化教育,人才是关键。很多地方的殡葬服务机构由于受常规服务模式影响,普遍存在专业人才匮乏问题:一是自身人才储备不足,二是新聘人员中,能够承担生命文化教育职责的人才微乎其微;三是培训机构输出的人才既供不应求,又同样存在专业局限。一些殡葬机构并非不想开展生命文化教育,而是没有专业人才做支撑,谈起生命文化教育,往往一头雾水。
(三)内容规范难。殡葬领域开展生命文化教育,在内容安排上难点颇多,主要表现在两各方面:一是教育内容体系庞杂,涉及面广,如死亡学、生死学、生死哲学、人类死亡史、中西方哲学史、悲伤辅导、心理学、生命文化教育等等,范围广泛,浩如烟海,且多为专业领域,内容艰深,很容易使人望而却步,非毅力坚强者难以深学;二是不同年龄层、不同职业的受众群体对生命文化教育的需求各有不同,针对不同受众群体开展生命文化教育,对非专业的教育者来说,具有极大的挑战性。
(四)社会认可难。一方面,殡葬服务机构开展生命文化教育,其核心内容必然要涉及死亡教育,某种程度上说,死亡教育是生命文化教育最突出的内容之一。由于社会大众对殡葬行业心存禁忌,对死亡话题表现冷漠,导致生命文化教育与社会大众需求之间产生距离,尤其是对未成年人来说,往往还容易遭到来自孩子家长的强烈抵制。另一方面,有的殡葬服务机构也开展了相关生命文化教育活动,由于内容和形式随意性大,方法不灵活,有的是一厢情愿地设置宣传教育内容,缺乏吸引力,社会反响不够理想。
二、原因分析
(一)认识不足,站位不高。殡葬服务工作作为民生事项,离人民群众最近,社会关注度高,时刻牵动着民心。殡葬服务工作又是中国传统思想文化在当下的重要延伸,尤其是以传统文化为依托的生命文化教育工作,其重要功能正如上海市殡葬服务中心副主任钱天才先生在其文章《殡葬行业开展生命文化教育的三重维度》中所指出的:殡葬行业开展生命文化教育,需要传承三个层面的文化:一是慎终追远的人文观念,二是“百善孝为先”的伦理观念,三是“立德立言立功”的价值观念。在人类文明进程迈向21世纪,东、西方文明孰优孰劣泾渭分明,中华传统文化的作用日益突出,站在“民生是最大的政治”的高度,站在弘扬中华传统文化的视角,审视当今殡葬服务机构开展的生命文化教育工作,就会发现自身存在的观念上的突出差距。
(二)人才紧缺,制约发展。生命文化教育专业性强,工作标准高,工作任务艰巨,非经多年经验积累难以奏效。现实条件下,很多殡葬服务机构的人员配置,大都是传统服务模式下的岗位配置,学历层次偏低,文化素养不高,并且满足于日常简单重复的体力操作,在开展殡葬服务各个环节中,大都停留在“完成任务”层面,对涉及精神层面的人文关怀重视不够,所谓“优质服务”,也只是停留在口头上,与殡葬职业所特别需要的人文情怀差距较大。人员素养与岗位需求的反差,使得生命文化教育因人才因素阻力重重。
(三)内容庞杂,难成定规。生命文化教育有着悠久的历史渊源,但正式提出是近年来党和政府出台文件时才进行明确的。由于生命文化教育内容庞杂,涉及面广,加之时间较近,虽然有国内知名专家如孙树仁教授等对生命文化教育的倾心付出,形成诸多学术成果,一些殡葬服务机构如四川眉山市殡仪馆依据工作实践组织编写本土生命文化教育教材,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见到正式的适用于殡葬服务机构的生命文化教育规范教材。这种局面,一方面为各地殡葬领域的有识之士提供了广阔的施展空间,另一方面,对很多殡葬服务机构来说,没有规范,也就不知道如何下手。
(四)忌谈死亡,坚冰难破。千百年来,由于对孔子所说的“未知生,焉知死”这句话的误读,加上社会环境以及自身心理因素的影响,对死亡的禁忌与恐惧根深蒂固,不仅自己忌谈死亡,还与他人相互影响,谈死色变。关于“未知生,焉知死”的正确理解,武汉大学段德智教授认为,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由于其文化程度及人生境界所限,自然以取由生参究死的生死体验路线为宜;然而,对于那些已经“闻道”、“知天命”因而其精神境界极其高远的少数知识分子“精英”来说,便当取从天道和天命的高度来审视死亡并进而由人死反观人生的致思路线(段德智文章《“未知生,焉知死”的两重解读——生死的排拒与融会》)。同时,很多殡葬从业人员虽然对死亡现场司空见惯,却对“死亡”背后隐藏的文化现象,以及涉及哲学、死亡学层面上的问题语焉不详,连自己都说不清楚,如何能够对他人讨论死亡问题,进而进行“死亡教育”?
三、对策
(一)提高思想认识,主动担当作为。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两个结合”的重要论述,充分认识生命文化教育在促进殡葬事业发展中的特殊地位和作用,大胆探索,勇于实践,创新发展。二是开动脑筋,优化发展环境。积极争取上级领导机关的重视支持,努力形成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参与、殡葬服务机构奋勇当先的工作格局;三是优化阵地建设,聚集教育能量。集中精力建好生命文化教育场馆,整合资源,把殡葬服务场所打造成集生命感知体验、殡葬文化传播、生命互动仪式于一体的教育和宣传场所,在做好殡葬服务的同时,自觉担当起公众体悟生命、学习人生、升华生死观念的重要职能,帮助人们认识人的自然生命、社会生命和精神生命,辩证看待生死关系,正确认识生命的意义,推动破除陈规陋习,倡导树立文明新风。四是强化服务,学用结合。广泛开展全程引导、礼仪主持、全程跟踪等亲情式服务,为市民提供个性化告别、哀伤辅导、生命文化教育等人本化服务项目。积极推进生命文化教育进社区,针对社区群众的实际,将生命文化教育与高龄老人、危重病人养老送终紧密结合,知行合一,学用一体,真正实现生命文化教育普惠民生的根本目的。
(二)加快人才培养,健全队伍建设。一是强化在职培训。有业内人士将殡葬从业者称之为生命传承师,台湾学者王士峰教授认为:“殡葬业是文化传承者”(郑晓江、徐春林、陈士良主编《中国殡葬文化》序)。在现实实践中,各地殡葬服务机构的专职礼仪服务人员,在殡仪馆举行遗体告别仪式、在墓地举行骨灰安葬仪式,都是开展生命文化教育的最佳场所,也是发挥专长的最佳时机,但要当好称职的生命传承师,必须刻苦学习生命文化教育的各项专业知识,并形成实际工作能力。只有具备精深的积累,才能与生命传承师的名称相匹配。二是加强人才引进。在人才招聘中,优先考虑生命文化教育专业人才的进入。通常情况下,人才培养机构未必会有现成的生命文化教育人才,但用人单位必须增强选人用人的预见性,优先考虑各地专业院校与生命文化教育联系紧密的毕业生,同时还应考虑综合大学哲学系、心理学系等专业的毕业生,特别是哲学专业,对生死学等学科的专注以及发展潜能,都具有从事生命文化教育的重要优势。三是外聘专业人才。可采用市场化运作的方式或其他方式,吸收本地高等院校相关学科的专家教授到生命文化教育人才队伍中来,不断增强生命文化教育的专业权威性,提高生命文化教育的专业品位。四是与专业机构、社会组织加强联动。各地的相关专业机构,如高等院校的相关院系、各地红十字会、教育部门等,都是生命文化教育的密切协作单位。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还可以进行跨地区合作,与国内知名的专业机构建立合作关系。与社会组织联动,通过政府购买的方式吸收、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殡葬社工队伍,建立社工专家与殡葬专业工作者相结合的复合型生命文化教育队伍。
(三)加强专题研究,规范教育内容。针对学生群体的生命文化教育工作,拥有教育系统庞大的专业学术团队,生命文化教育的内容比较丰富,开展生命教育有一定的选择空间。而民政部门主管的生命文化教育,因起步较晚,各地还在自行探索阶段,目前还没有成熟的教材。因此建议:一是由国家层面的专业机构或其他专业团队加快专题研究步伐,尽快编写完善适合殡葬服务机构使用的生命文化教育教材。二是鼓励殡葬服务机构自行探索,如学习借鉴四川眉山市殡仪馆自编生命文化教育材料的做法,组织相关人员编写本土教材。同时还可以进行跨地区合作,在一定区域内,组织有一定专业基础的人员联手完成教材编写工作,进行资源共享。三是立足大众接受习惯,用大众思维,弄明白“人生三问”,深入浅出地向大众说明白“人从何来,将往何去,此生何为”。之所以探讨这个问题,其重要性在于:探讨人从何来,既从宏观层面探究人类起源,又从微观层面探究个体生命的神圣性和稀缺性,落脚点是强化厚植人的根意识,力行当下社会最迫切需要的“孝”“祭”二字,进而引导人们在短暂的生命岁月中,在眼花缭乱的尘世纷扰中,如何抓牢人生在世的最根本问题。探讨将往何去,既从社会层面关注死亡的现实状况,又从精神层面学习古今中外思想大师的生死智慧,以思想大师为楷模,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生死观。探讨此生何为,着重弄清楚现实人生的各种困境实属本然,任何人遇到挫折完全不必自暴自弃,或轻易***。弄清楚人生的意义是自己创造的,并通过自己的努力,获取生命的价值。弄清楚如何创造幸福生活,在追求幸福的道路上,通过现实实践,不断提高幸福指数。
(四)创新教育方式,增强教育效果。一是灵活运用教育形式。生命文化教育的方式主要有宣讲式、观摩式、体验式、融入式、赏析式、读走式、探究式等等,其中,宣讲式是指专业人士宣讲普及,要求宣讲人员在认真学习、打下扎实基本功的前提下,科学安排宣讲内容,针对不同群体,因材施教。聆听宣讲的人还可以作为分享者向亲友宣传,既当学习者,又当宣讲员。观摩式是指现场观摩生命文化教育各类场景,增强对生命教育的认知度。殡仪馆、公墓等殡葬服务场所大都具有较强的生命教育功能,有些具有特殊内涵的殡葬建筑设施,都是生命教育的鲜活教材。一些殡葬机构投资建设的生命文化教育馆、生命文化馆等,聚焦生命文化教育的核心内容,通过实物、图像、文字,系统展示生命文化,或生命文化教育的体系化内容,具有特别突出的教育效果。体验式是指受众人员现场进行珍爱人生体验,体会其中的无穷魅力。特别是一些地方开展的诸如“死亡体验”类的生命文化教育活动,更具有超强的震撼力。二是注重挖掘清明节、春节祭祖等传统祭祀节日中的生命文化教育功能为当下所用。比如清明节,这是中华民族的重大纪念日,在中国岁时体系中有着独特的地位。清明蕴涵的文化十分深刻,首都师范大学汪龙麟教授认为:“今天我们应该追求四种“清明”:生命清明、家风清明、政治清明、生态清明,这才是我们今天对待清明的正确方式。”(汪龙麟文章《读懂清明节的文化内涵,感受中华文化的人文情怀》)其中,生命“清明”就是提升生命的文化,要借助清明节来提升我们生命的文化,它要我们沉下心来,从清明节这本“书”中倾心领悟生命的意蕴和真谛。清明节促发我们思考如何升华生命:自己纪念先人,也希望后人纪念自己。置身先人墓前,我们应该反思:当我们的生命划上句号以后,我们应该留下什么让后人来纪念。清明节试图来处理生与死的联系、连接、沟通,接触到对人的终极关怀,它集中体现了中华民族的生命精神,是最富有生命意识的传统节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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